“我觉得我这回真的喜欢上他了”
“哦”
“哦?你都不问谁么?”
“问了我也记不住,总是不到一周就又喜欢上另一个了。”
“不不不,这次是真的,我的本命”
“你的本命不是那个偶像明星么?”
“去!那能一样么?总得现实点吧!青春呀,17岁了,我总不能让我的青春留遗憾吧。再说了,此时不爱难道等到上大学跟一帮老手谈?嗯~不行,那就没有朦胧美啦…”
……
雨蒙总是能为自己的决定找到最好的理由,不了解的可能觉得她滥情,早熟。但其实我知道谁都需要伪装,她的唯一两次滥情,一次是在初中部的时候在二楼打扫卫生擦玻璃时看到一个穿黑色球衣的大帅哥抬头对她笑,特别阳光。
另一个就更可笑了,周五放学就跟泄洪一样,校门一开哗的大家一起往外冲,有也有不少起哄的。总之,雨蒙170高49斤的小身板不堪一击(她说好女不过百这是原则)。就在以为自己要以头抢地的一瞬间,不!用她自己的形容那叫电光火石之间。又一个阳光大少年出现在他面前,小寸头,蓝校服,白色球鞋。一下子就俘获了她少女的心。“没事吧?那我走了,小心。”她对我说“亲,这回真的真的恋爱了”对的这场恋爱只持续了60步,3分钟。因为这白衣少年过了马路现在路口挎上了一个穿着百褶裙的少女。
“切!违背道德的事咱不能干!”
“你说我是不是比她漂亮!”
“唉,年纪轻轻的啥都好就是眼瞎”
……
这就是她“丰富”的感情史。
“所以,这次又是谁?不会走眼?”
“走,带你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