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体检出了点问题,在医院做了很多的检查,抽了很多血,一直没能得到明确的结果,等的无聊我开始想法官和医生、被告人和病人之间的异同之处。虽然没做过刑事被告人也希望余生不要,但做过刑事辩护,病人等医生判定有病无病的心情和被告人等法官判定有罪无罪的心情应该是差不多的,真是煎熬啊。这么一想或许这次生病有利于我以后做刑事辩护,跟被告人更好地共情。
自己是个律师,做刑事辩护,知道刑事案件开庭的流程:检察官指控被告人有罪,被告人自己辩解,辩护律师发表有罪或者罪轻的辩护意见,法官一旁听着看谁有理有据,根据他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今天研究了一波医生看病的流程:他望闻问切,记录下来,然后让你拍片、验血,然后在问再记录,最后等研究研究给你做判定。
这么一捋,对比发现:法官决人自由生死,有至少三方参与,而医生决人生死康健,参与者只有医生和当事人还有一些机器。
所以,我就想,判一个人有罪要有双方对抗辩论,更有辩护律师帮助被告人,至少是多方专业人士一起决定结果,且被告人至少可以找律师说说心里话,觉得冤屈或者承认自己确实干了。但,定一个人有病,只需要医生和一堆机器就能决定,更重要的是这个病人没有类似于律师似的人帮助他渡过一些时光,医生既当“检察官”又当“法官”,病人要不断地协助证明自己有病。
被告人自己不能证明自己有罪,但医生和病人要合伙证明自己有病,无法辩解。我在想这样看来,对医生的要求实在是太高了,学历要求高果然是有道理的,责任重大,不允许出错,没人监督帮助你,病人没法辩解,太专业。
我又在想,为什么司法审判需要这么多人参与而医生不需要呢?粗略考虑可能是这个原因,各种机器代表了科学,科学是客观的,医生双眼看不到的双手摸不到的都可以用科学帮他实现。而法律,是主观的,讲究经验逻辑的,听听各方意见,全面而接近真相。所以,相信科学,这也是中医被人诟病的地方,主观性太强。
仅以此文纪念我等待医生判决的焦虑不安的心情,希望能领到一份好的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