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假日期间,微博上的两张照片吸引了网友的关注。照片的内容就是一名男子赤裸着身体与已经化为白骨的父亲合影。照片一出,立刻让看客倍感恶心和无语,大叹光天化日下都是从哪蹦出来的小丑来糟蹋行为艺术?
当然,图中的尸骨是否是作者本人的父亲还待商榷,单就其行为就已让人十分无语。特别是在清明节期间弄这一出,真是看的人嫌恶心,不看的人嫌闹心。其实,这类博眼球的出格行为近年来大有蔓延之势,他们借着行为艺术的名义各种招摇撞市,且不论这种行为本身有多少人文素养,单是这种丑态就够恶心国人好久了。
这里,作者需要向各位读者好好介绍一下西方的行为艺术,借以澄清国内某些人带给她的污名。行为艺术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兴起于欧洲的现代艺术形态之一,以身体的表达为主,主要是以艺术者的身体作为媒介,艺术者的行为作为一种艺术表达方式。行为艺术学者罗斯李·哥德堡曾言:“行为艺术一直是一种直接对大众进行呼吁的方式,通过使观众震惊,从而重新审视他们原有的艺术观及其与文化之间的联系。”
艺术不能跳脱于现实,它与生活密切相关,它可以是艺术家天马行空的创作,也可以是常人看不懂的天书,但有一点,它必须是对人类本身的关切,它必须符合它所存在的社会和文化背景,不管是赞赏、反思还是鞭挞。西方社会有着诸多的行为艺术作品,很多都是对于对人类生存的反思,或是对政治社会问题的控诉,这些作品本身于我们普通大众而言在接受和理解上是有难度的,但并不会引起我们直觉上的反感。例如:
由艺术家斯宾赛·图尼克创作,图中为近3200名“蓝色志愿者”在赫尔城中赤身穿行,隐喻海平面上升给城市带来的威胁。
现代都市中,每个人都带着同一张面相穿行在喧嚣的都市和攘攘人流,每一个人都像幽灵一样,在孤独中喧嚣,在狂欢中哀怨。当然,中国也是有着非常优秀的行为艺术作品的。
一年内用一根8英尺长的绳子同另一位女艺术家绑在一起,期间不论何时何地都在一起且不能做身体上的接触。
在知乎上看到一句话,觉得可以很好表达行为艺术者的行为:有时候你对抗命运的方式,就是尽量去做荒谬的事情。
中国人讲究入土为安,微博上传播的那张照片不管要表达何种涵义,都是对于国人敬畏先人传统的一种亵渎,不仅算不上一种创新,更像是一种戏弄。艺术有其文化的根,不顾文化的禁忌,再怎么博眼球的行为艺术也只是空中楼阁,让人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