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事先双方对界限都不是很清楚,或者说本身边界就是模糊的,那么一方越界就值得被原谅,被冒犯的一方也一般也不会计较。所谓不知者不怪。
但是,如果双方对一件事的边界都有清楚的认识,由于一方某些原因而越界,那么这时候主是不是值得被原谅就要看被冒犯的一方心情如何了。
举个例子,网上前段时间讨论过的,说是送外卖的超时,该不该投诉他。有些人说了一大堆理由,外卖员不是故意的,出了什么意外情况,还有人愿意多等几分钟。
这个事件反映出一个人对待规则的态度。如果这个规则早就制定好了,双方都知道,无论因为什么原因,哪怕是路上下雨或是堵车,这些都不能成为被原谅的理由。对于蒙受损失的一方,无论如何结果已经发生了,而且按照规则,可以投诉。
所以,这个投诉的行为本身,不应该成为被讨论的问题。至于要不要原谅犯错的人,才去看具体的原因是什么,到底值不值得同情,能不能原谅。
那些说规则不合理的,请你收起你的圣母心。成年人有能力对自己是不是违反了规则作出明确判断,对自己违规的原因也心知肚明。
规则制定好了就是让相关的人员遵守的,哪怕其中有着若干的不合理。如果一开始就忽略它,那么这个规则制定的就没有意义。一个没有意义的规则就不应该得到双方同意并实施。
这时候就有人拿弱势说事了,弱势群体没有修改规则的权力。就算你们说的对,那被谴责的,不应该是投诉的人,而是制定出不合理规则的外卖平台。
还有礼让行人这种,规定就是规定,至于是不是有人恶意利用规则捣乱,不影响规定的执行。那些我弱我有理的非机动车闯红灯的时候,应该早已经做好了慷慨就义的准备。
那些守规矩的人,不应该成为受害者。
至于那些超出自己能力抢单接单导致无法及时送达的人,请考虑一下花了钱没有享受到应有待遇的消费者,你不配得到他们的原谅。
同样,那些因为违反规则而自食其果的人,不值得被同情和怜悯。相反,那些被无端牵连的无辜受害者,却要因别人违反规则的行为而被谴责?
气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