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每个人来说,若想找到自由,一个重大的挑战是接受对他来说有意义的强制约束,同时又保持个人自主感。
一、内心的自由
“自由”一词通常适用于社会层面。在社会中,如果人们拥有大量机会来选择做什么和如何生活,同时强制的约束相对较少,那么我们就认为人们是自由的。“自由”在社会制度的层面上指不受外部强迫的自由。这意味着不被他人随意限制你想住的地方,你想购物的地方,你想旅行的地方和你想学习的地方及其它方面。“自由”在更贴近生活的层面指处于优势地位的人们是否会釆用相对支持自主的方式进行控制。这包括奖励和最后期限等因素,都涉及在控制人际关系的环境下如何限制自由。
除此还有一种方式也可能限制人们的自由,这种方式比社会组织施加的远端或近端控制对我们理解自由更为重要。它是由内部约束施加的界限——由我们严格的内部体系施加的界限。比如一个人一心一意想着赚钱并以此为生活的全部。这个人遵从内摄的、社会认可的是价值观;再比如一个教授开会总是在迟到,这个教授蔑视这些价值观。这两个人代表了形成了鲜明对比的个人自由的缺失。两个人都是在受到限制、受到内在力量的驱使而釆取的行动。从这个层面讲自由意味着有自主的意愿,意味着人们在行动中被真正的自我所掌控。
我们的社会对物质积累的高度重视,使得人们特别容易受到有条件的经济回报和有条件的爱的控制。现代社会为人们追求期望的结果提供了极大的自由,但矛盾的是人们的自由,往往最终受到追求这些结果的限制。
社会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个人自由的程度,但他们并不能决定自由的程度。自由是一个人在任何特定时刻的心理功能的特征,因此,自由必须每时每刻都在实践之中。
真正的自由需要在主动改变环境和尊重环境之间取得平衡。心理上的自由需要一种接纳他人的态度。我们不是我们自身的目的,而是一个更大体系中的一分子,因为真正的自我具有自主和联结的双重倾向,而一个根据发展良好的自我来行事的人,将会接纳他人,尊重环境,并且积极的影响两者。
二、选择与责任
人的自由导向真实。在我们努力与社会整合的过程中,负责任的成长是我们的本性。心理学家称之为我们的“同质倾向”,即我们倾向于与更大的集体联合。“同质倾向”与我们的“自主倾向”结合起来,促使我们承担责任。然而,要实现这些倾向,人们就需要从社会环境中获得营养。社会(以及作为其代表的社会化代理人)通过提供还是不提供这些营养影响着人们的心理自由。
当社会仅仅通过内摄来施加控制时,人们要么顺从,要么反叛。但是,顺从和反叛都不代表真实,也不代表负责任。真正的负责任,要求人们在与周围世界的关系中主动行动,他们的行为真实的代表着一些公共利益。
自由的核心是选择的体验,当人们自主时,便会体验到关于如何行事的选择,但当他们受到控制时,他们的就体验不到选择。
但是,作为活着的有机体,人是有弱点的。这些弱点,能从本质上限制人的自由。这些弱点使人们在极度缺乏对基本需求支持的情况下难以保持自由和健康的意识。比如当一个人饥肠辘辘,而食物的获得有赖于向他人屈服时,有的人就很难保持自由和真实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