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都在写别人的故事,从初中开始。
真正写成的第一个作为毕业礼物送给了我的朋友,也是故事里女主角的原身。
刚开始她拜托我的时候我出于本能的选择了拒绝。内个时候才是初三,大家都在忙着准备一模的到来,而且我不觉得我的文笔和耐心可以担此重任。
后来,我们在冷饮店里一边吃着冰淇淋一边听她讲那过去的故事。从他们相遇,相识到现在成为无话不谈的哥们这期间经过了三年的时间。到现在她都说不清到底喜欢了那个人多久,是三年又或是两年半。
我问她“内个人知道你……喜欢他吗”。她想了想,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看吧这个世界上最便宜,最浪漫的爱情就是暗恋,但也同样是最苦涩,最孤单的。你怕他知道,又怕他不知道,但其实你最怕他知道却假装不知道。
出于任何原因我还是答应了她。在写的过程中我努力避开所有的狗血桥段。但后来我发现,生活本来就是一场狗血剧,没有巧合男女主怎么擦出火花。
中考后的第一天,我在街上闲逛的时候遇到了她。她半吞半吐,面带羞涩的样子让我察觉出似乎出了什么大事的样子。“你和他在一起了”。“你怎么知道”。
果然这个世界上能让一个女生这样的事情不过是你喜欢的人也喜欢你,他向你表白,你们在一起。我恭喜她,因为她漫长又毫无目的的暗恋终于结束了。可是我始终说不出祝福的话,一个女生花了三年时间等一个男生后来他们在一起了,听起来很美好。但如果他喜欢你,又何必让你等三年。
现在,也就在刚才。她发消息告诉我说他们分手了。就像故事的结尾一样,女主远走他乡,男主和另一个女生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