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人家的孩子,不得不承认有时候没有骨头,没有羞耻心,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是那样的人,一些人眼里的穷亲戚。
和我一样大的孩子们,会骄傲的对同伴们说“我有城里的亲戚,他们家有各式各样的好吃的,好玩的。那什么,他们的地板上睡觉也不会脏了衣服,他们家洗澡用自动烧热的水,他们…”,是的,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不免也这么恬不知耻过。
我们热爱驶往城市跌跌撞撞的汽车,可以去城里的亲戚家,蹭吃蹭喝,可以如预期中那样无法抑制的兴奋,兴奋得出发前夜,整个晚上会睡不着觉。
打我记事起,可以说是一路蹭过来的,蹭城里亲戚的儿子不再穿的衣服,亲戚说衣服还很新,扔了可惜,晨晨(学名)要不你拿去穿吧!从长裤到秋裤,从T恤到毛衣,我也不记得到底捡过多少漏了。是的,穷人家的孩子没有骨头,骨气也早在寒风瑟瑟中蜷缩成了一团,又不经意间抖落了一地,也没有人给我上过一堂叫骨气的课。
我听他们说,我的大舅舅有钱了,发达了,在城里,他买了大房子,漂亮洁白的小汽车。所以那时候,我喜欢往大舅舅家蹭,他们家有大彩电,可以收看好多动画片,他们家有自动烧热水的喷头,1000w的暖灯浴霸,一张让我滚来滚去不掉地上睡觉的席梦思… 总之我感觉爽极了。
在乡下,我整天灰尘扑扑,一双赤脚跑遍了田野溪流,裸着上身被太阳晒得黝黑,我的业余活动无非是掏个鸟窝,钓钓龙虾,再不去抓几只甲虫知鸟玩儿,我对学习压根不会有什么兴趣。
我不知道什么是规矩,自由得不行,因为没人管,父母南下务工去了,爷爷奶奶农活孙儿,让他们忙得不可开交,我是个恨不得搅烂天地的猴子。
进了城里亲戚的家,有时候也觉得挺烦恼,还伴随着无比的自卑,因为他们习以为常的日常,对我这个穷人家的孩子来说,都是一条条让我受尽鄙夷的规矩律例。
我老是一不小心触犯了这些规矩,我忘了洗手,我把地板弄得到处是灰,我吃饭的时候弄得一身油渍,我忘了每天洗澡,我竟然又拿错了毛巾擦脚,我发现我总也做不对,我发现我开始小心翼翼起来,可就是会做错,他们经常被我整得一脸茫然。
在距离他们房子两条街的地方,路与路之间,天桥的隐秘处,有一处空旷草地。我喜欢那儿,我在那里撒野,我隐藏在周身汽车的躁动里不知疲倦的打滚,攀爬树枝,在那个几十平米的角落里,我感觉又找到了自由。我可以装模作样的学他们怎么像个城里人一样生活,可我天性里,还是热爱泥土草地,热爱癫狂的自娱自乐,我的童年,就是在规训和野蛮的双重身份里野蛮生长。
多年后的今天,我再也不会以我个很有钱的亲戚,我有个很牛逼的朋友,而感到骄傲了。
因为我自己的骨头,越来越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