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苍白曲折的前半生,全赖于书,才有那么几分色彩。
与书结缘,最早的应该是上幼儿园之前。
当时约莫也就三岁四岁光景,年岁甚小,能记得的事情很少,但仍依稀记得,在家到老爸所在公司的半道,有一家深受孩子喜爱的理发店。
当年店里的老爷爷长什么样,一如曝光的胶片,已经是无法记忆了。但小店侯坐长椅边,那摆得整整齐齐的一摞连环画,多年以后的今天,偶尔想起,仍是心中满溢着喜悦。
《三国演义》、《封神榜》、《杨家将》,还有很多已经忘记了名字的连环画,而其中除了极少数,甚至没有一套是完整的,不是少了前头,落了尾巴,就是中间短那么几册,而阅读时只能看画,偶尔认得那么三两个字,也是开心好半天。如果前面排了队伍,有时候还会拉着爸爸让他讲给我听。
发自内心的喜欢,哪怕其实我并不能识字,也看不懂画中故事的来由。
这是我与书的初见,真好。
及到上了小学,开始识字,当时正赶上青春文学火热的时候,县城被一条小溪划为两边,学校和家在溪这边,而到县城那边的新华书店,要过一座解放桥,经过当时县城仅有的主干道,半小时的路程。
每天放了学,就背着包,或三俩同学,或是周边认识的小伙伴,跑到新华书店蹭书看,当时的店主阿姨人很好,只是叮嘱我们不要在上面写字,不要把边角给折了。
当时看了不少的青春文学,但现在有印象的,也就是郁秀的《花季·雨季》,来自农村的普通少年第一次从书中见识到了大城市的多姿多彩,原来同龄人还可以有另外一种生活状态;以及一本叫《边缘少年》还是《边缘少女》的书,现在想来那应该是最早写留守儿童相关的书了,印象很深刻,留守儿童、早恋、未婚有孕、青少年犯罪,第一次知道社会中不为人知的一面。
还有风靡整个亚洲的漫画《七龙珠》、《机器猫》,是当年的最爱,也是儿时友谊的见证,那时的友谊纯不纯,就看愿不愿意把最新册的《七龙珠》借给朋友,单纯而可爱。
爸爸生意失败,我回到小镇上了初中。中二的年级,每个小男孩的英雄梦,在题海后的周末,有那么有点自己的时间,便会沉浸于侠与义,刀与血之中。
《三侠五义》、《书剑恩仇录》、《雪上飞狐》,知名的不知名的,还有一些传奇小说,如《说岳全传》。
那时总幻想自己仗剑走天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那年的夏天过得很快,转眼又是高中。凭着三年的努力,我又考回到了这座小县城,上了最好的高中。为了更好的学习,哪怕回家不到二十分钟,我还是住校了。
高中总是那么忙碌,每天有上不完的课,刷不完的习题,做不完的考题。
但是哪怕在忙碌,也是挡不住兴趣的洪堤。当时同宿舍的同学,攒了半年的零花,买了金庸的全集收藏版,借他的光,看了《神雕侠侣》、《天龙八部》,虽然都没看完,但也是忙中偷闲,乐淘淘。
高二的时候,喜欢了一段时间的席慕蓉的,也没那么深入,也忘了来由,应该是当时语文课文里的诗歌鉴赏或者散文鉴赏。她的诗记得最深刻的一句是: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这是当时一个女孩子给我写的情诗,后来我才发现是席慕蓉的,哪怕我已经忘了这个女孩长什么样子,但是这句诗也就记下来了。我想这是我这前半生,难得的高光时刻罢。
高三的时候,压力一度很大,成绩倒退,越倒退越自责,越自责越倒退,从年级前三十,一度退到一百多名。一个周末,还是儿时那个熟悉的新华书店,只不过当年漂亮的小阿姨,她脸上多了一抹抹时间的痕迹。出来时,我手上拿着《唐诗三百首》、《楚辞》、《诗经》(节选版)。
这几本书,从高中,带到大学,再从大学带回了家,一直到遗失,最终也未能读完,或者正确的说法是,每次翻开前几页,每次都是......
但是无可置疑的是,哪怕是只读了前几页,但是当时那种带给我平和宁静的心绪,是其他任何东西都无法给我的,
当然了,青春期,有正向的,难免会有一些在当时羞于启齿的。
男生性成熟都比较晚,我尤其如此,到了高中,才慢慢对于性有种懵懵懂懂的好奇。当时不知道从哪个班级的男生群体,开始暗地里流行起了港台的某杂志,尽管以现在的眼光来看,还不如现在一些三流所谓时尚杂志来得sexy,但在当时,却能让人眼睛发直,手脚木讷得不知怎么放好,即渴求又害怕,个中复杂滋味,无法言说。
在忙碌与偷闲之间,迎来了大学季,19门专业数学,好呗,啥兴趣都先放一边吧。印象最深刻的是一本16开作业本,有一次一道数学证明题,整整写了半本作业本。
没时间忙兴趣,也没时间恋爱,数学毁了我所有对大学生活的美好幻想。但也锻炼了我的逻辑思维能力,哪怕这几年退化的厉害,但还是使我受益。
终于翻身农奴把歌唱,进入了社会,职场、创业、职场、创业,得意失意,成功失败,风光落魄,来回折腾,心气折腾没了,但读书的爱好一直伴随着我。
在最难的时候,身边只有书。
毛姆说: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深有感触。
这期间,营销书籍、随笔杂记、历史典故、传记小说、管理、销售、沟通、厚黑、官场文、个人成长、心灵类书籍等等,甚至网络文学,一些经典的小那啥书,都一一看过。但所记者寥寥。
人一路走来,会遇见形形色色的人,也会读林林总总的书,但最终都归于人生好书,因为唯有它们才能给人以真正的阅读的乐趣,能让人心境平和。
大海起潮时掀起的浪潮再高再大,退潮时最终留下的是美丽的贝壳。
阅读是写作的起点,兜兜转转,最后也是最好的,这是命运的轮转,读了这么多别人的文字,有“一万年来谁著史,三千里外欲封侯”的豪迈,有“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的婉转,有“黄河远上白云间, 一片孤城万仞山” 的壮阔,也有“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的凄婉,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的悲愤,“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失意。
无论古今中外,情还是那个情,理还是那些个理,但文字不同,总是每每有那些不可言喻的美。何不我手写我心,也参与到这场文学盛宴,让清风为伍,彩云作伴!
阅读使我宁静平和,我想写作亦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