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发货,发的是顺丰,说到这我不得不吐槽一下顺丰,真的来的好慢足足等了半个小时才到,但是这个速度比有些快递还要快很多的,主要是快递小哥也不容易,也得体谅一下。当然了说到顺丰我们总不能忘了他们的老大“王卫”,这几年王卫的身价增长速度犹如做火箭一样根本停不下来。
王卫香港人,作为顺丰的总裁,和他所带领的的企业一样,充满了传奇色彩。
当然每个成功的人都是由小到大的,王卫也一样十几岁的时候曾在香港叔叔的手下做过小工。
九十年代初由于经常往返于香港与大陆的王卫有时会经常收人之托,捎带货物出入境。于是从父亲哪里拿到10万元资金后,24岁的王卫与几个小伙伴合作成立了传送快件的公司,并于1993年3月26日,在广东顺德注册成立了顺丰公司,创业初期公司只有6个人。
2002年顺丰顺利在深圳设立了自己的企业总部。2003年顺丰的队伍不断的壮大,王卫把目光转向了天空,与扬子江快运签下合同。2010年这家公司销售额达到120亿人民币,拥有8万员工。
但是有一点在厉害的大拿也有不顺的时候,比如说顺丰嘿客,是顺丰线上到线下的尝试,曾经被寄予厚望,但最后却以亏损逾10亿惨淡收场。就在顺丰嘿客模式遭到质疑时,嘿客商标又“出事”了。金融投资报记者接到黑客帝国广告成都有限公司负责人尹先生爆料,尹先生称顺丰嘿客商标侵权。
对于顺丰“嘿客”侵权一事,曾涛律师(北京大成 上海律师事务所曾涛律师)
表示不认同。曾涛指出,“嘿客”商标的在先申请人是顺丰,尹先生在顺丰之后申请,但最后批下来的却是尹先生。他们正跟商标局沟通,希望能顺利解决这一问题。
根据商标注册原则,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公告时,坚持申请在先为主、使用在先为辅的原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
所以,曾涛认为,这是双方的一个争议点。曾涛表示,顺丰正在积极与对方律师沟通。对于是否会对目前顺丰的上市产生影响,曾涛表示不好作答。
我分析之后推断,应该是对方此前曾在2003年申请过“黑客”商标,并与2005年成功注册,导致顺丰在35类中“嘿客”的商标落入别人手中。不过,37类及其他类别“嘿客”商标还是在顺丰手中的。
大家都比较关心这个“嘿客”商标到底侵不侵权,其实本着解决问题的方式思考,顺丰可以想办法不侵权。原因有三,第一点是由于顺丰“嘿客”的知名度高,并且与他人的“黑客”商标不会造成混淆。大家能够区分两个商标的来源,并已经建立“嘿客”与顺丰的关联性。第二点是服务项目是否相同或类似存疑,“替他人推销”这个概念一直存在争议,如果这一概念不成立,也就可以不侵权。第三点是顺丰的“嘿客”本身就是独具风格的设计,这和顺丰飞机以及顺丰的品牌形象都是以“黑色”为主,换句话说,黑色算是顺丰的企业色。如果再把“嘿客”设计变形一下,就可以直接申请图形商标,也就可以不存在侵权问题了。例如下图“俊飞”商标,第一眼看上去并不能完全分辨出来,但仔细一看开始可以看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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