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群里的一位微商把自己的群名片改成了“某某纸尿裤代理”,作为群主,我当然要通知其去掉广告了;结果这家伙,开始耍赖,说某人好久以前就有这个纸尿裤的名,群主不去管,非得盯着他!
这强盗逻辑也是令我无语:我有错,但是你不罚别人只罚我,我就是不服。
好吧,这也算人之常情:犯错被罚了,也要拉个垫背的,“拉一个够本,拉两个还赚了”。
当我巡视另一个号时,有许多因发广告而被我踢出群聊的,也删了我好友的,竟然又来加我,申请语:“神经病”“有病”“傻*”;这是执着的要把自己的一口恶气给放出来。
当然,我是不会加他们的,而接触了太多“芳草天”的我,觉得不能就这么过去了,必须骂回去。
我不太认同“狗咬你一口,你没必要回咬一口,那样你就是同样的人了”,反而,我觉得,这种人之所以这么横,就是因为碰上了太多拿他当sb不理的人,直接给她惯成了一个更大的sb,我能回骂,也算是给他点颜色看看,阻止他在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
苦海无涯,回头是岸,对于他们、对于我来说,生活就是一个摸索这游的苦海,太过嚣张、太过执着、被纷纷扰扰的世俗迷失了心智的我们,可能会经过一事,醍醐灌顶,大彻大悟;也有可能至死都迷乱其中,且不自知。
做不了至人的我们,为了糊口,什么都能做;但是,还需注意,做人不能太嚣张,夹着尾巴虽然受气,但很安全。活着最重要,与君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