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就是能不能通过介质的断裂来改变一些波的性质,比如说把光波通过介质的断裂变成声波?先讲个小列子:声波在真空中无法传播,但是光波可以,我们意义上的抽真空只是把声波传输的粒子抽掉了,但是光波传输的粒子没有被抽掉,现在人们还没有发现这种光波依靠传输的粒子介质。以前的理论认为,光波传播是不需要介质的,但是,我认为只要是波的传播都是需要介质的,而且这种介质具有专属性,也就是说光波的传播需要一种粒子介质,声波的传播需要一种粒子介质,其他的波依次类推。也就是说,在太空中存在光波传输粒子,但是不存在声波的传输粒子(或者非常少),这也就能说明次声波的传输粒子介质也很少(所以我们接受不到)。正因为每种波都需要一种专属的传播介质,所以就像我以前说的重力场(g)也是有类别的一样,传输波的介质也是有类别的。通过介质的断裂,通俗的讲就是把两种波的传输粒子介质拼在一起(光波的传输粒子介质和声波的传输粒子介质),给一个能量的轰击(比如说光波,光波也是能量),然后在光波传输的介质里它就是以光波的形式传播的,通过介质的断裂层以后,光波失去一些能量,在声波传输的粒子介质里,光波就变成声波了(这里我假设了光波的能量比声波的能量要大)。反之,从声波介质里向光波介质里传输,可不可能吸收一部分能量让声波变为光波呢(这个得进一步实验才能说清)?以前的波长公式是波长=波速/频率或者是波长=波速*波速。我设想的新的公式是:λ(θ)=v(e)/f(θ),θ就是专属介质,λ(θ)就是该种介质下的波长,e就是此种波的能量,v(e)就是这种能量下的速度,f(θ),就是这种介质下的振动频率。也就是说,只要介质变了或者能量变了,波也就变了。或者是λ(θ)=v(e)*v(e)。这个公式是一个变化的公式,不能以禁止的眼光去看哦。
就写这么多了,瞎说而已,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