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疫情的影响,公司迟迟没有复工,而我一直处于在家坐班的状态。不仅每天工作时间延长,24小时随时被领导@,工作量变得更多更杂,工资也由全额变成了70%发放。
想到疫情的原因,大大小小的公司都处于亏损状态,我也没有多大的抱怨,就这样在家随时待命,认真工作,及时交差,等着疫情过去,春暖花开,我也能回归正常的工作。
可是前段时间,突然接到领导的电话,通知我合同半个月后到期自动离职。
WTF?我被裁员了!
就在我一腔愤怒又慌张的时候,我同学告诉我,劳动法有规定,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合同属于侵害员工权益,员工可以申请经济补偿!
我一直以为合同到期就一拍两散、各自欢喜了,上网查阅了相关法规后,原来确实有这回事!
于是我友好地询问了经理,我能否可以申请补偿,领导以提前通知、合同到期为由拒绝了我。
于是我又联系了人事谈这笔补偿怎么申请,人事同样提出合同到期的理由,又补充了疫情对公司的影响多大多大、运营多困难、成本投入多高等等,委婉地拒绝这场补偿。
这下我知道了,这种马虎眼打得说明肯定有补偿。再说,我都下决心和公司共渡难关了,你却把我拒之门外,我也很困难好嘛…
就在我咨询了律师具体的补偿方案和说辞后,第二次和人事谈离职的时候,大概她看出来我的决心和一丝不乱的态度,终于答应了给我这笔补偿。因为我签的是1年合同,所以补偿是一个月工资,多一年➕1个月。
所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并不是拍拍屁股走人这么简单,拿到离职补偿才是完美edding!
当然,如果公司坚决不给这次补偿金的话,也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进行劳动仲裁,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