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与丈夫离婚之后,带着独子来到这座城市,开始我新的生活。
在这一带摆摊很惬意,我卖的都是传统的卤味,像鸭脖鸭翅鸭腿等等,味道不比周黑鸭差。因此在这里摆摊一个月,除了支付房租与各类开销之外,还有两三千块的节余。
我感到很满足了。
摆摊总体来说比较顺利。
只有一件事让我察觉到异样。
起初在这里摆摊时,我看到不远处有个女人走过来。她的年纪在二十五至三十岁之间,皮肤黝黑。看的出她是精心打扮过的。本地的女人很少像她这样讲究,十指都涂了指甲油,包括脚趾甲也涂成很好看的颜色。
我差不多隔一天就见到她一次。
她每次出现都带给我“惊艳”的感觉。
她的发型多变,有的时候是披着,有的时候是扎起来,有的时候是带着发箍,有的时候用缤纷的丝巾扎着。
她的服装也是各种款式,最爱穿的就是裙子。长裙,短裙,连衣裙等等,看的人眼花缭乱。她都是走到离我不远处的地方停下来。修长黝黑的手插在她随身携带的塑料袋里,那里面有时是半瓶矿泉水,有时是一瓶可乐,偶尔还会出现娃哈哈这种孩子饮料的瓶子。
她盯着我的移动柜台看着,站着那么远,都能感受到她馋涎的表情。
有一天她又来了。这次的发型更让人大吃一惊,在额前梳成了一个髻,用绿色的头花缚着,那样子活像是李莫愁再世。身上穿着一条无袖连衣裙,光脚踩着一双分不清颜色的塑料拖鞋。她站着,眼神直直的盯着我的售卖柜台。
不知怎么的,我对她动了恻隐之心,抬手示意她过来时,她竟然忸忸怩怩的走过来了。踢踏踢踏的脚步声,走到我面前时,伸出手来。她的手长的还挺好看,除了黑了一点,肤质很细腻。隔着玻璃柜台,嘴里嘟嘟囔囔地说着。
她带着本地人的口音,口气又是那样的含糊。一时间我听不清她在说什么。
她斜着眼睛瞪了我一眼,突然间声音变的尖锐又细长:“我要吃这个!”
听着她老大不客气的口吻,我笑了,取出食品袋,将鸭腿鸭肫鸭翅一一装好递给她。
她拿过之后,没有一句谢谢,转身又踢踢踏踏的走掉了。
隔壁卖西瓜的阿平凑上来对我说,那女人脑子有病的。六年前受了刺激就疯掉了。到了二十五岁那年,她父母就把她嫁给一个四十岁还娶不上老婆的光棍男人。三年不到就生了两个了。
我看着那女人的背影,她踢踢踏踏着走着,手上拿着我给她的鸭腿,一路走一路吃。走到卖头绳头花的摊子前停下来,把没吃完的鸭腿往袋中一塞,抓过鸭腿的手在裙上蹭蹭,摆弄起发箍来。她挑了一个往自己油腻的脑袋上一夹,露出嫌弃的表情,尔后也没有付钱,带着那个粉红色的发箍就走掉了。
摊贩露出哭笑不得的表情,也没有追着她要钱。
2
这条街上做生意的人几乎都认识她。
她叫乔乔。
他们都视她为怪物。
有一次我亲眼看到乔乔对着一堵墙又是跺脚又是插腰,骂的正欢。那天她穿了一件蓝色的风衣,袖子上系着带子,随着她张牙舞爪的动作,那带子在空中飘荡。
她认得我的车,一见到我,立刻踢踢踏踏的走过来。六月的天气地上热的快要冒烟,她却穿了一件彩色的毛衣,光脚穿着那双分不清颜色的拖鞋。
如果我不给她吃卤味,她会冲我发火,隔着玻璃柜台,用她袋子里的瓶子笃笃的敲着。当我把鸭腿递给她时,她才停止哭闹。通常都不会说声谢谢,拿了东西就走。
听人说她生了两个女儿,丈夫一直在外打工赚钱,家里只有年过七旬的婆婆替她照顾孩子。我想去看看她。
我买了好几套童装,还有一些奶粉之类的带给她的孩子。
来到她家门前,院子里一片杂乱,再加上尘土飞扬。她就靠在杂物前,优哉优哉的喝着养乐多。她的婆婆怀里抱着一个粉嫩的婴儿,另一个稍大点的孩子,光着脚踩在发烫的地面上,畏怯的看着我。
说实话她的二女儿长的还挺好看。眉眼间有她的神韵。
她的婆婆正在数落她。
原来她偷喝了别人送给孩子的养乐多。
今天的她又是另外一副装扮。手与脚都重新涂了指甲油,乱糟糟的头发编成了好几股小辫子,上面系着蓝的红的发夹。
她穿着那件彩虹条纹的毛衣,底下是一条白色的纱纱裙。
她的衣服都是好心人一包一包的寄衣物过来,她自己挑选自己搭配的。她每天都要换一套衣服,穿过的衣服通常要很久才会穿到第二次。
她一见到我来,就朝我摊开掌心。
我以为她想问我要卤味,只好心虚的摇了摇头。
她立刻就不悦了,朝我瞪眼嘟嘴,脏兮兮的掌心仍然摊放在我的面前。
没有卤味给她,她不肯罢休。我只好从口袋里掏出五元的纸币给她。她一把揪住,高兴坏了,嘴里叼着剩下的养乐多,出门去溜达了。
罪过啊罪过。
她婆婆念叨着,重新抱着孩子坐了下来。稍大点的孩子怯怯的跟在她的身边,眼睛叭嗒叭嗒的看着我。
我把手上的东西递给她的婆婆。
婆婆向我致谢,说起乔乔的近况,她就摇了摇头。
“我儿子要不是过了四十,一直娶不上老婆。怎么会要她那样的女人。不懂得做家务,也不懂的管孩子,每天一睁开眼就往街上跑。每次一上街,就问别人要东西吃吃喝喝,有时还要拿钱。脸都给她丢尽了。”
我问为什么不送她去医院检查一下。她婆婆叹息着没有钱,再说她这病根是在娘家时撂下的,她娘家的人都不出钱替她治病。
经过她婆婆的允许,我走入乔乔的房间。她的婆婆一人带着两个孩子,一个两周岁多一点,一个才十个月大。家里与外面一样乱糟糟的。
我看到她睡的床上,散落着几本书,除了有儿歌大全之外,竟然还有一本高中英语。我把英语书翻开来,发现每一页都有娟秀的字迹。
原来乔乔是上过学的。
我问她婆婆乔乔发病的原因时,她婆婆叹了口气说道:“女人家读那么多书干嘛。把好好的人都念成神经病了。她就是这样。考上了大学,没钱上,她爸一怒之下将录取通知书扔进了火盆里。她就疯了。”
3
从那之后过了好几天,我都没再见到乔乔。据阿平说乔乔的老公回来了。
有一天我在街上见到了乔乔的老公。那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秃头长脸,身材消瘦。他形容憔悴疲惫。他每天都会出现,每次都是一个人,很少见他带乔乔或者自己的孩子上街。
过了没多久,乔乔又出现了。
那是因为她老公又回工地打工去了,无人管教的她悠哉悠哉的出现了。她第一站是走向我,问我要卤味。
她与别的疯子不一样,她很少骂人,更是很少打人。她爱吃零食,爱打扮,也爱看书。她时常挎着一只塑料袋,有的时候装着书,有的时候装着水或者零食。
从我地方要了卤味之后,她又来到另一个摊子前。
她对着一个五六十岁的男人要钱。
那男人磨磨蹭蹭的不想给。
乔乔发了火,对着那男人又骂又叫。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乔乔发脾气。
男人没辙,只得摸出两张一元的纸币交给她,她这才心满意足的走了。
她走到一家卖衣服的摊子前,一件件翻弄,遇到喜欢的还往自己身上比划。
那摊贩抱着胳膊看着她摆弄,露出不屑的微笑。
乔乔最后什么都没有买。她没有钱,只有几块钱。她知道这点钱买不了衣服,她认的挂在价格牌上的数字。
乔乔的老公走后几个月,我看到她的肚子慢慢的鼓了出来,越来越大。
我知道她再次怀孕了。
她每天出现在这条热闹的街上。直到她的肚子从那针织开衫的缝隙中突出来。有时还撩起衣服的下摆搔痒痒。 我发现她的肚子竟然没有长任何妊娠纹。
她照样打扮着,有的时候还涂口红抹眼影。虽然通常口红抹出了界,眼影抹到了眉毛上。化过妆的她更是成了一个“怪物”。
春去冬来,街上的人们纷纷换起了冬装。唯独乔乔不变。她只是不再穿短袖了,那件彩虹条纹的毛衣是她的最爱。哪怕只有七八度,她也照穿不误。脚上穿的仍是那双分不清颜色来的拖鞋,整日踢踢踏踏的走来走去。
一天,到了晚上十点,我收摊准备回家。看到她仍然挺着肚子仍然在街上晃来晃去。我把她叫住了。她的肚子高高的隆起,将毛衣上的彩虹条纹撑的有些变形。
“回家吧。我送你回去。”
她看了看我,一下子发了疯:“给我钱!我要钱!”
“先回家吧。”
明知道对一个疯了的人是无道理可讲的。比力气我不是她的对手,讲道理她是一个字也不会听。
“乔乔!“我拼命的叫她。一个年轻的女人在深夜的街上游荡实在是有点危险。
乔乔她并不理我,她漫无目的乱走。她有肚子里的第三个宝宝陪着她。
我骑着沉重的带了商品的车,跟她比走路,自然是没她快。
一转眼的功夫乔乔就已经不见了。
我叹了口气,只好往家的方向驶去。
4
第二天再见到她的时候,发现她的脸上有伤痕,问她她自然不会理你。她走到我柜台前,侧对着我,脸上有化过妆之后斑驳的痕迹。乔乔是那种会把眼影当眉笔来画的人。太阳光线照在她抹了眼影的眉毛上,星星点点,红的黄的颜色都有。
她除了问我要钱就是问我要吃的。
阿平说是我把她给惯坏了。她知道来我地方准有便宜可沾。
她伸出一只手甩在柜台上面,摊平掌心对着我。她的手保养的极好,虽然黑,但肤质细腻,手指修长圆润,十根手指头都细心的涂了蓝色的指甲油。
见我不理她,她涂了紫色口红的小嘴一噘,嘴里嘀嘀咕咕的不知道在念些什么。
我找到一张一元的纸钞与四个五角。
她捏了现钞,却拒绝收我的硬币。她走了。转过身去的背影,已经变得臃肿不堪,从那条无袖 背心碎花裙下露出来的两条腿显得细长而黝黑。
乔乔是有父母的,还有一个正在上大学的弟弟。
我见过她的父母。她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乡下人。他父亲是种甘蔗的,那天骑了三轮车上街来,乔乔跟在旁边帮忙推车。
乔乔很卖力。有一次她父亲骑着车子经过我的柜台时,我特意让他停下来,掏出钱来买了两根甘蔗。她父亲一边削一边朝我憨厚的露出微笑。
乔乔的眉眼间有着她父亲的影子。
乔乔看冲到我面前来,习惯性的将手心往我的跟前一放。
她父亲顿时沉下脸,举起瘦削粗糙的手往她的手心里啪的一敲。
乔乔扁了扁嘴,小声的嘟囔了几句。谁也没有听懂她的话。她转身走了。
她父亲朝我赔着笑脸,小声的说着歉意的话。
我这个从来不喜欢吃甘蔗的人,那天从袋子里抽出一根吃了起来。那甘蔗很甜很甜。
5
有的女人要个孩子很辛苦,用千锤百炼来形容曲折的求子过程也不为过。
有的女人生孩子却很容易,就像乔乔这样。
她不懂什么是保胎,什么是加强营养,更不懂孕前准备。她的肚子总是鼓鼓的突突的,每天都上街。她先前生下来的两个孩子都很健康。
她偶尔会迸发母爱,将小的婴儿在自己的腿上垫一块布放着。只是不懂的怎么抱婴儿,只会抖动着双腿,双手轻轻的搭在婴儿的身上,以为这是哄孩子的方法。
她的小女儿长的很可爱,皮肤尤其的白皙。很少哭闹。即使被她胡乱的搂在怀里抱着,也不哭不吵,表情老成的就像大人那样。
乔乔挺着第三胎的大肚子走上街,她的头发长年累月不洗,却喜好编成各种各样的辫子,往上面夹各种头花发箍。招摇过市。
这里的人都视她为怪物。
因为乔乔最喜欢往热闹的街市上去。遇到她看中意的,拿起就走,从不给钱。有的时候还要问老板要钱,不给钱就耍赖不肯走。
这里的摊贩老板之中只有我对她最好。
乔乔喜欢吃零食,也喜欢钱。
这两样世俗的东西从前是她最缺的,即使她发疯了之后也没有忘记。
她变本加厉的吃东西跟要钱,要把从前失去的统统都补回来。
正常的时候因为家境贫寒或因为面子自尊问题,对于金钱难以启齿。而现在的她成了一个疯子,反而活出了自我与真实。
我在这一带摆摊,与周围的人都混熟了。由于我价钱公道,食物美味,因此生意还不错,也渐渐赚到了一些钱。
乔乔隔三差五的过来,我也常常为她准备零食或者衣物。她问我伸手拿惯了,我渐渐不再给她钱,她很凶的骂过我几次,也似有了意识,没再问我要钱。东西还是一贯的拿。
阿平劝我别再由着这个女人。
疯子与普通人没什么两样。给一次是给,给二次也是给,习惯成自然。
我没有听阿平的话,照样接济她。
我只是心疼她,怀了又生生了又怀。婆家的人完全把她当做了工具,只是她结了婚,我无权过问。
乔乔却不这样想,她的人生,活的逍遥而又自我,常常挺着大肚子来我这蹭吃蹭喝。有时兴致上来了,就坐在路边,从袋中拿出不知从哪弄来的一小块记事板,用水笔在上面写算术题。我偶尔看过一眼,是很复杂的四位数以上的数字相乘的题目。用计算机才能算的那种。
可乔乔却刷刷算的非常快,而且答案基本正确。
有时她会在记事板上写下英文哲言。
我只上过高中,那拗口的英文看起来如同天书。
乔乔是念过书有过思想的人。
只可惜命运弄人。
一年之后我离开了那座城市,后来阿平在微信里对我说,乔乔时常来我当初摆摊的那个地方,停留很久,嘴里念念有词,可谁也不知道她说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