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青春》:有种错过叫相爱恨早

有些人,换个时间相遇,可能是另一番结局。有人说,每个姑娘都会遇上这样两个男孩,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在《致青春》的故事里,陈孝正是前者,林静是后者。阿正和郑微相爱恨早,错过了细水长流的岁月,林静和郑微相爱恨早,错过了奋不顾身的年纪。最后,洗尽铅华呈素姿,才哑然失笑,噢,原来人生总不圆满,青春,它破碎得好美。

1.

你喜欢《致青春》,是因为能在这个故事里找见自己的影子,因为它本身的现实容量太大了。女追男,异地恋(甚至异国恋),一个被宠坏了的孩子和一个清贫孤傲的少年,从飞蛾扑火到恬淡自持……你太熟悉,分明看见了自己青春的碎片。

有一种哀伤是,在最无能为力的时候遇上了最想珍惜的人。

我是奔着原著去追剧的,更准确来说是奔着人设,最期待的就是她,陈瑶饰演的玉面小飞龙。没看过原著或许会觉得她矫情,发嗲,前天就有个朋友跟我说,她出演的郑微呀,简直辣眼睛。

朋友没看过原著小说,所以不知道书里头真有一个率真如斯的少女存在,或者是遗忘了,自己也曾有过她身上的明媚张扬。

她明朗得有些夸张,稚气又倔强,她是天真烂漫到去食堂打个饭都能边排队边摆出一副可怜相哼《莲花落》的孩子。

太年轻的时候,还不懂爱的年纪,记得小姐妹的悄悄话里会有这样看似不切实际的问句:如果让你选择,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你选哪一个?

记得大多数小女孩都会答一句:我选择我爱的。也记起有一首悲伤的老歌,它总是呜咽着“爱我的人对我痴心不悔,我却为我爱的人流泪狂乱心碎”,这些哀怨痴狂的句子,若非写实,又怎会被经久传唱。

年轻的郑微扬起一张斗志昂扬的脸:‘‘我要找的,应该是可以让我愿意为他奋不顾身的一个人,我不爱爱我的,只爱我爱的。”

这是郑微的优点,她怀揣一腔孤勇,眼里不揉沙子,她对陈孝正的喜欢不讲道理,也不容置疑。虽然,多年以后,她一个人在漫长的孤独里瑟缩鏖战,她想起这一番话,脸上是如同阮阮一样的苦笑,但在青春里她曾如斯慷慨骁勇。

因为相爱太早,当年的小飞龙才毫无保留,淋漓尽致。也因为相爱恨早,他们在最好的年纪错过彼此。

2.

最初相爱时,阿正是个孤傲沉默的少年,像从最厚重的大雾里走出来,他的手上长满了沧桑的茧,他说他的人生是一栋只能建造一次的大楼,不能有一厘米差池,而他所拥有的只有一片残破的屋檐。

郑微是个不知辛苦为何物的明朗少女,也是个黏人又顽劣的孩童,她有小聪明,但欠沉稳,她脆生生地对小姐妹们说,我赌一次永恒!

后来啊,陈孝正功成名就,行事刚硬冷酷,他待在偌大的房间里像一个孤独的王。郑微终于沉稳持重,少了几分少女的稚气与活泼,多了不少妩媚英气。可是,微微成了郑秘书,阿正成了陈经理,言谈之间变换的又何止是称谓。

他们,最初在最亲密的距离拥抱牵手,最后在最疏离的空间礼貌问候。

朋友A小姐与旧爱分开三年了,至今时常忍不住凭吊:如果我和他晚些遇见该多好?

我问她缘由,她告诉我,当年的自己格外骄纵,什么都不会,也什么都不愿会,她的无理取闹他照单全收,可是不知什么时候,那最后一根稻草就断了,他走了。

失去他的这些年,她脱胎换骨,朋友都说她是个值得娶回家的好姑娘。她苦笑。

她告诉我说,她并不想挽回什么,也一直没有联系对方,只是,一想起曾经对他的苛刻心底总有愧悔,再有,一想到自己如今这样好,可是这好,将来都要给别人了,因而隐隐失落。

如果晚些遇见该多好?总有人反复叹惋。

可是,如果晚些遇见,你确定展现在对方面前的就是这个最好的自己?你确定在这之前不会遇上另一个人,经历另一段糟心的恋情从而开始成长?你确定不是最糟心的最投入也最刻骨?

成长总有代价,有些人出现的意义就是为了给你上一课。

那英演唱的片尾曲《相爱恨早》这样唱:“当时青春年少,我们相遇太早,轻轻牵手拥抱,透支太多心跳。”

可是这样的透支又有什么不好,滚烫的青春里哪有什么理智克制!青春的勇气很短暂,像一簇微弱的火苗,在它熄灭之前,你值得为一个人奋不顾身。

如果初见时,阿正就是功成名就的少年,郑微也已成熟端庄,我猜想,即使相爱,他们的感情也会毫无波澜,谈不上铭心刻骨,所以这个角色不属于陈孝正,他由林静来承担。正因为阿正给过她跌宕起伏的爱,才学会在后来平凡的幸福里甘之如饴。

所以,相见恨早是好事。是遗憾,但也是成全,成全你懂得青春的可贵,成全你在成为更好的自己、遇上一个相见恨晚的人的时候,不再草草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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