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读詹青云的《趁着年轻,我偏要勉强》,一次次被作者的成长经历所震撼。如我这般,通过《奇葩说》认识她的人,多少会觉得她是个突然就大红大紫的名人,甚至会狭隘的认为这种突然的爆红,多少有些运气的成分在。只是并不知道,在“红”之前,她已经积累了很久很久了。
看了这个书,发现她的红,真的是理所当然,用一句现在流行的话说“活该人家红”。
为啥?
因为她有给她无条件爱的父母。
因为她有着像“行走的书柜”一样对书的痴迷,以及由此带来的深厚的见识。
因为她有着在25岁就已经游遍世界各大重要国家的阅历和体验。
因为她有着高考带着五十万奖学金去香港读书,之后再考到哈佛法学院读书的经历。
因为她有这在大二就全世界跑着打辩论赛的体验。
凡此种种,但凡其中任何一件事放到一个人身上都足够闪耀,可她不是其中一项,而是集齐了所有,且还远不止如此。
如此精彩的人生,如此丰盛的人生,怎能不耀眼?
02
看书的过程中,我会一次又一次的觉得,作者真的是一个充满生命能量的人啊。
这种能量是,哪怕从小不是学霸,但在父母的笃信下,她相信“有志者事竟成”,相信哪怕学的慢,只要努力,掌握方法,就总能学的会也能学得好。
这种能量来源于哪里呢?当然来源于父母无条件的爱和信任,让她对自己也充满了自信。
所以她爱看书,成为书痴,享受看书的过程,而且涉猎特别广泛,古今中外,各个学科,她都抱着研究的精神去看,并享受其中的过程;
她爱旅行,一个女孩,大着胆子,满世界去闯去跑,路途中有各种惊险的奇遇,也有很多温暖的故事发生。
她也爱辩论,因着辩题的改变,她不断的在辩论中密集的学习新的知识。
不仅如此,她写小说、打篮球、踢足球、支教、做社会实践、建青旅……她像一个不知疲倦的人一样,满腔热情的去热爱着所有的一切,满怀激情地活着,活得热气腾腾,活得绚烂无比。看完让人充满了艳羡。
03
由此也让我展开了深刻的自省。
越发感觉到自己的无知和浅薄。
以前的骄傲,后来的自卑,再后来装腔作势的自信,都来的有些莫名其妙。一直自诩是个爱书人,可看了她的书,让我觉得,我简直都还没入门,看看如她这般的书痴们,真的个个都是个行走的书柜,何时何地都可以看书,也各种看过的书,信手拈来,我呢,看过则忘。看来,在看书这件事上,我还差的远呢,还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才好。
还有,一个新的认识:生命一定要被滋养着。或者说,被滋养着的人生才是丰盈的,因此,一定要爱着点什么,让他们去滋养你,点亮你,让你一直对生活充满勃勃生机。
以前一直有些停不下来,一停下来就感觉好像罪恶似的,也不敢有一些特别的爱好,感觉好像就是不务正业,好像不够上进,可最近却发现不是这样的。
人到中年,当有了基本的物质需求后,很容易陷入一种无聊的状态,这个时候爱好真的有很大作用。
管它什么打球、运动、写字、聊天、旅行,甚至只是简单的发发呆,也可以消磨时光。倘若是在这个过程中,可以激发起生命的能量和激情,那就更好了。
人啊,活得就是精神气儿啊。所以,一定要让那些你爱着的东西滋养你,也别管有没有用,别管别人怎么看,关键是你爱的,可以滋养你的,让你对生命充满热爱的,那就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