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意义上来讲,这应该算不上分手,因为只是相处,而非相恋,就且将这段一个月相处的结局叫做分手吧!
时间拨回到一个月前,同事要给我介绍一个对象,说是在我们县政府对面的小广场见面!这次我和同事下班就赶去了,我们等了接近半个小时,结果那孩子一个电话,说是去看病号了,等下次再见!
哎,太不懂礼貌了,你要是不愿意直接说不就好了,没人逼着你非来赴约,我到无所谓,关键你对介绍人这样好吗?
又隔了一周吧,同事又提起这个事,说说那边有时间想见见!同事的好意我不能拒绝,就又去了那里见面,这次算是踩着点到了,我们便聊了聊,就像菜市场一样说了说各自的情况,礼貌留下了各自的联系方式!
此后,出去遛弯3次,吃饭两次,陪考试1次,就在昨天通过介绍人问我感觉相处如何,催着买房等!我感觉好奇怪,才相处一个月,说这个有点早吧,再说两个人也没有培养到有感情!
想想今天说不合适,原来之前都是在旁敲侧击,找个借口不愿相处!感觉好累心啊,感觉不合适直接说就行,何必弄这么多弯弯绕,还在微信上发红包,你恶心谁呢!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