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想,人生意义的问题,谁到底最有资格来定义? 或者说谁可以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生命有意义的标准?
是某一个人?还是每一个人?还是一些权威机构?从感性角度出发还是理性和逻辑角度出发?那他定义出来生命的意义,针对每个人是否都适用?每个人都欣然接受吗?对老人适用,对小孩,对病人,对植物人都适用?
定义出来的结果,是否符合理性?和感性?
我断断续续想了很久这个问题,发现是无解的,或者说以我有限的思考能力和智慧没办法完全弄明白。况且我自己的想法和对生活的感受也是每时每刻都在变化,后来干脆不去想这个问题了。
因为我把这个问题交给理性系统来处理,发现没有结果,最后决定还是用感性系统来处理,比如:怎么样过的好玩一些,追求人生每个阶段喜欢做的事情,快乐的度过每一天。只要我自己认为过得很有意义,那就ok 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