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第二十六章

       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
       子曰:“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居则曰:‘不吾知也!’如或知尔,则何以哉?”
       子路率尔而对曰:“千乘之国,摄乎大国之间,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由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夫子哂之。
       “求!尔何如?”对曰:“方六七十,如五六十,求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足民。如其礼乐,以俟君子。”
       “赤,尔何如?”对曰:“非曰之能,愿学焉。宗庙之事,如会同,端章甫,愿为小相焉。”
       “点,尔何如?”鼓瑟希,铿尔,舍瑟而作,对曰:“异乎三子者之撰。”子曰:“何伤乎?亦各言其志也。”曰:“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yú),咏而归。”
       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
       三子者出,曾皙后。曾皙曰:“夫三子者之言何如?”子曰:“亦各言其志也已矣。”曰:“夫子何哂由也?”曰:“为国以礼,其言不让,是故哂之。”“唯求则非邦也与?”“安见方六七十如五六十而非邦也者?”“唯赤则非邦也与?”“宗庙会同,非诸侯而何?赤也为之小,孰能为之大?”

       我的理解:本章是这十一章中最长的一章,起因经过结果条理清晰,语言动作神态描写生动,完全可以排演一部短剧。
第十三章闵子骞、冉有、子路、子贡四人是“侍侧”,这里是“侍坐”,有何不同?老师坐着、学生站着,或者师生都站着,肯定是有事儿;这里的“侍坐”是师生都坐着,那就表示没事儿,就是陪着老师聊聊天啥的。
       “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挺费解:是指年龄“长”,还是修为“长”?如果是年龄“长”就不需要加“一日”,只有学养、修为才可以用“一日”形容,也只能用“一日”形容。所以这里应该读为“cháng”。“毋吾以也”表示禁止,放在这里显得非常突兀,与后文“居则曰,不吾知也”构不成任何关系,如果把这句放到最后,变成“以吾一日长乎尔,居则曰......则何以哉?毋吾以也。”这样“以吾一日长乎尔”和“居则曰,不吾知也”就构成明确的因果关系:因为孔子修为高,就像一座山,老师没有被诸侯国聘用,弟子也不敢造次,所以在事实上对弟子的知名度产生了影响。而“毋吾以也”就成孔子激励弟子“畅所欲言”的强调——不要管我怎么想,不要拿我说事,不要拿我当借口......
       “以”在本章中出现多次,其甲骨文字形既像一个“人”和一个头朝下的婴儿,也像一个人和一个犁地的犁头(并非有人说的是农具耒的头,耒的头是分叉的)。正因为有这两种猜度,所以就有“用”(犁头)和“因”(母为子因)的本义,同时头朝下的孩子是要出生了,表示孕期结束,因此又通用为“已”表示停止之义。其实在实际语境中“用”和“因”并没有很大的区别,只是用白话文表达会有语法、语义、语序的影响,所以翻译起来会用不同的词汇,比如“以辞害意”既可以翻译为“因”,也可以翻译为“用”;再如“母以子贵”既可以翻译为“母亲因为儿子才尊贵”,也可以翻译为母亲凭借儿子才尊贵,都没有本质的差别。回到本章也一样,“以吾一日长乎尔”的“以”翻译成“因为”,“毋吾以也”正序是“毋以吾也”,“以”翻译成“拿”,即不要拿我当借口;“则何以哉”正序是“则以何哉”,“以”还是“拿”或“凭借”,即凭什么让别人来用你。 “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即“以师旅加之,以饥馑因之”,“以”则可直接翻译成“用”,当然也可以是“拿”或“将”.......(可以参考阅读网络资料:“以”字探源:用什么来证明“用”
http://www.360doc.com/content/23/1116/06/14186944_1104194061.shtml)
        子路是个武人,一直担任孔子的“卫队长”,个性直率耿直,所以他的表现都是直截了当的,比如“子见南子,子路不悦”(《雍也》第二十八章),比如“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路》第三章),再如上章“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读书,然后为学”。所以本章“率尔而对”也是子路直率个性的体现。他的话分两个部分,前一部分作了“最糟糕”的假设——在大国之间一个中小诸侯国,连年征战、连年饥荒。接着进行结果假设——如果把这样的国家交到我手中来治理,只需要三年,我就可以让这个国家人人勇敢(不会亡国),并且坚守底线(不会乱国)。子路这样讲话完全是个性的自然体现,夫子报以“哂”(shěn),《玉篇》释为“笑也”,《正韵》释为“微笑。一曰大笑”。从“为国以礼,其言不让”的回答可知,夫子对子路的回答是不满意的,因为他太“个人英雄主义”了,想的都是打仗“有勇且知方”,就不想老百姓的“饥馑”,所以孔子说他既不懂以礼治国,言语中表现出来的都是傲气,纯属逞能!由此可以想见,孔子的笑应该自带讽刺意味。
       冉求、公西赤、曾皙一个比一个谦虚,看上去志向一个比一个小——子路可以治理千乘之国,冉求只能治理小地方,公西赤干脆只想当个“小相”(仪式主持人),而曾皙则啥也不想干,就想在暮春的时候三五成群去郊游,沐浴春风、唱歌跳舞。他们的志向真的越来越小吗?我们怀疑,曾皙也纳闷,就直白问孔子“非邦也与”,即“(他说的)不是治国了吧?”
       这里还需要简要了解一下“邦”和“国”的关系:《周礼·大司马》注:“国渭王之国;邦国,谓诸侯国也。”春秋时期称诸侯国一般用“邦”。甲骨文字形也能证明前文的正确性:“国”是人拿着武器守卫地方,是“王”的疆界;而“邦”的甲骨文字形是在“田”上种“木”,是“封”字的初文,与分封相关,指的是天子分封的诸侯国。所以不需要武器守卫。西汉以后,因为避刘邦讳才渐用“国”的。《周礼·太宰》:“以佐王治邦国。”郑玄注曰:“大曰邦,小曰国,邦之所居,亦曰国。”郑玄的注和《周礼▪大司马》注完全相反。我更支持前者,读者自忖。
孔子对曾皙的疑问都用反问形式回答:
       1、“安见方六七十如五六十而非邦也者?”这句最难解的不是“安见”,而是“方”和“如”。“方”好解,不就是“见方”嘛,“方六七十”也就是“见方六七十里的地方”。那“如”呢?有的注家训为“或”,有的注家训为“与”或“及”。到底是哪个正确?当年弟子记录为何不直接使用“与”“及”或者“或”?查阅资料后明白:“或”是“國”“域”的初文,本义为手拿武器守卫城池,在春秋战国时期,它只有“邦”“怪”“疑”三个引申义(我们在先秦典籍中国经常出现的“或问”“或曰”就表示不特定的某人所问所说,《广韵》《集韵》《韵会》《正韵》说“凡或人、或曰皆阙疑之辞”就是这个意思),就没有表示选择关系的“或者”之义,所以无法直接用“或”。同理“与”“與”“及”在同时期也没有表示并列关系的“和”义,也就不能直接使用该字。问题是,“如”在同时期有没有表示选择的“或者”义?有没有表示并列的“和”义?
        查阅《尔雅》《说文》《康熙字典》(古今训诂集大成者)等字书以及《广韵》《集韵》《正韵》《韵会》等“韵书”均无此义项,只有三国何晏的《论语集解》引东汉包咸注本句为“如,或也”。使用“豆包”查询,呈现七例训“如”为“或”的用例都似是而非,例如:《左传.宣公十二年》“有喜而忧,如有忧而喜乎”这句话,唐杜预训为“如,犹或也”。这句话的前因是晋楚之战晋国败,晋景公要杀主帅荀林父(自请死),士贞子劝谏景公说:“当年晋文公(晋楚城濮之战)打了胜仗,可是还忧虑重重,左右大臣就问他‘有喜而忧,如有忧而喜乎?’晋文公就说,他的主将还没死,对我们还是现在的威胁,我怎能不忧虑?后来楚国处死主将得臣,晋文公才高兴地说这是晋国的再次胜利,楚国的再次失败......”这句话中的“如”翻译成“或者”怎么说都说不过去,它应该训为“至也/適也”才契合语义,意思是:您(晋文公)有了喜事(打胜仗)还这么忧虑,难不成要等到有坏事了才能高兴吗?再如《礼记.檀弓上》“孟献子禫,县而不乐,比御而不入。夫子曰:‘献子加于人一等矣。’或曰:‘如加人一等,则知其过矣’”,豆包呈现的这个用例在孔颖达的《礼记注疏》中根本没有“或曰”之后的整句话。其他用例基本如此,不再赘述。
       所以我个人在没有更多资料支持的情况下,暂且认为把“如”训“或”是不恰当的,真实用例不符合语义逻辑,且与“如”的造字本义没有引申的内在逻辑联系。回到本章,何晏以降诸多《论语》学者在本章训诂中大多训“如”为“犹或也”,一是根据包咸的注,二是认为“求也退”,从“从六七十”变成“五六十”也是他“退”的个性和谦逊逻辑的体现。但我想,冉求在孔子的激励和教导下就不会进步吗?“如”的本义是“从随”,冉求为了表明自己并非一味退缩之人,他应该这样表示才符合他的心理逻辑:方圆六七十里(的地方),(当然)再加一个五六十里(的小地方也没问题),让我来治理......因此这里的“如”完全可以直接用本义“从随”,即一个六七十里的小地方,再从随(增加)一个五六十里的小地方。清朝学者王引之在其《经义述闻》《经传释词》等著作中把“如”训为“与”,和本义存在明确的引申关系,“或”则不存在,不知两千多年前的包咸先生第一个(至少目前所见训诂资料他是第一人)把“如”训为“或”到底依据何在?
       2.“宗庙会同,非诸侯而何?赤也为之小,孰能为之大?”我们先看看公西赤在表达“志向”前的铺垫:“非曰之能,愿学焉。”这句铺垫即是公西赤的谦辞,也的确是表明了自己的志向或者说喜好——愿意研究执行礼乐之事,也是对孔子后文“为国以礼”的铺垫和前奏。后文“宗庙之事,如会同,端章甫,愿为小相焉”,这里的“如”和上文的“如”均应当训为“从随”或者“与”,“宗庙”“会同”到底指什么,我们还是要看看《周礼》的两断原文:“大行人掌大宾之礼,及大客之仪,以亲诸侯。春朝诸侯而图天下之事,秋觐以比邦国之功,夏宗以陈天下之谟,冬遇以协诸侯之虑。时会以发四方之禁,殷同以施天下之政。”“朝、觐、宗、遇、会、同,君之礼也。”这两段文字讲的是举行“大宾之礼”的具体时间和事件——事件是“朝、觐、宗、遇、会、同”,即周天子接见诸侯,诸侯是不能随便到王城来的,否则会被视为谋逆。按照与周王的亲疏远近把诸侯分为“六服”(非丧服制度),依次是“候服、甸服、男服、采服、卫服、要服”,按这个次序以年为单位确定诸侯拜见周天子的时间,比如候服一年一次,要服就得六年一次。因为诸侯国太多,一年一次也还得分春夏秋冬,否则这么多诸侯一起到王城来,是非常不安全的。根据郑玄的注是这么分的:“东方朝春,南方宗夏,西方觐秋,北方遇冬。”意思是,春天东方六服诸侯来拜见天子,叫“朝”,夏天南方六服诸侯来拜见天子,叫“宗”,依此类推西方叫“觐”,北方叫“遇”。那“会”和“同”呢?大家注意第一段末尾两句话“时会以发四方之禁,殷同以施天下之政”,从这句中的“时会”可知,前头的“朝、宗、觐、遇”都是有固定时间的,而“会”和“同”并不是固定时间的,那是因为什么事情要“会”“同”呢?郑玄注说:“诸侯有不顺服者,王将有征讨之事......”说的是当诸侯有不顺服的时候,周天子要讨伐他就会临时召见相关诸侯,在天子都城之外设坛会见,这就叫“会”。“同”就是“殷同”,贾公彦的疏说得很明白:“云王十二岁一巡守,若不巡守则殷同。殷同者,六服尽朝者......王巡守殷国,殷国与巡守连文,明同是十二岁。”意思是周天子每十二年要巡查各地诸侯,如果不巡查,就要六服诸侯到国都(周天子之都城)朝见天子。但是不能进王城,必须在都城外设坛举行仪式,主要议程就是天子颁布政令。因为“殷”国是商纣王的后裔,他不属于六服诸侯,所以六服诸侯加上殷国国君共同朝见天子就成为“殷同”。但是贾公彦在疏证“殷覜”时又把“殷”训为“众也”,我倒觉得直接用它的本义“盛大”还更为契合。这里还有一个疑问“宗庙”是指祭祀吗?不是的。上文已有说明,南方六服诸侯在夏季朝见周天子叫“宗”,这是大宾之礼的名称,而“庙”就是地点,是指天子接受诸侯朝拜的地点是“庙”。《周礼注疏》贾公彦引郑玄注《曲礼》的话说:“春夏受挚于朝,受享于庙,生气文也,故两处受之。秋冬一受之于庙,杀气质也,故一处受之。至于时会殷同,自在国外为坛受之耳。”这段话明确告诉我们,春夏两季东、南诸侯来拜见是在“朝”,即天子的王宫。天子在这里接受诸侯的进贡,这叫“受挚”;同时还要到祖庙去祭祀,接受诸侯的祭礼,祖先可以享用,这叫“受享”。而秋冬季节就只在祖庙“受享”。所以这里公西赤用“宗庙”简说“朝、宗、觐、遇”之礼,用“如会同”以区别前四种。能主持这种最高级别仪礼活动的人,都不是一般人——试想能主持两国元首见面的人能是一般人吗?比如中国元首和美国元首在某个国家会见,能主持这场会见的必定是该国元首。所以孔子说“赤也为之小,孰能为之大”,可见公西赤所说的“小相”仅仅是谦辞,并非说“相”有大小之分。
       曾皙这个人很有意思,老师和同学在交流,他却在一边鼓瑟,仿佛老师和同学的交谈与他无关。直到老师点他名字,他才慢悠悠地停下来,拢了一下琴弦开始说话。而且还要做个铺垫:“异乎三子者之撰(我的想法和他们三个人不一样)。”还要孔子再鼓励一番才说话。他到底是真的那么谦虚呢,还是故作高深?《孔子家语》记载曾皙因为儿子曾参锄草误把瓜苗锄了而把他一棍子打晕,《礼记▪檀弓下》记载鲁国权臣季武子去世,曾皙竟然“倚其门而歌”,可见曾皙是个狠人还是狂人,但到了孔子这里却成了“隐者”,怎能把这三种截然不同的“个性”完美融到一个人身上?那得有多分裂!孟子在《尽心下》认为曾皙就是孔子所说的“狂”人(《公冶长》第二十二章:“吾党之小子狂简”),怎样的人才是“狂”?孟子是这么回答万章的:“其志嘐(xiāo)嘐然,曰‘古之人,古之人’。夷考其行而不掩焉者也。”意思是这样的人志向大口气大,开口就是“古人怎样,古人怎样”,考察他们的行为也和他们说的一样毫不掩饰。从孟子的回答可以看出,孔子所谓的“狂”是指那些有大志向且言行一致的人,“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大致可以形容这样的人,因此孟子把这种人排在“中道”之人后的“二等人”。孟子这样解读应该是契合孔子本心的,也很恰当地描述了曾皙个性特点——或许正因为曾皙有这样的特点,所以孔子极力引导曾皙走“礼乐”之路,在《孔子家语▪七十二家弟子解》就明确说曾皙“疾时礼教不行,欲修之,孔子善焉”。综上所述,曾皙并非故作高深,他就是这样一个“狂”人——打儿子很“狂”,倚靠季武子门前唱歌很狂,他所描述的社会也很“狂”——“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yú),咏而归”,这种安居乐业、自由自在的“大同世界”在那个诸侯争霸的时代是不敢想象的,即使到现在也还是一样,但他就想了,不是“狂”吗?因此孔子对此大家赞赏:“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这里还需要纠正一点:古今注家都把“浴乎沂,风乎舞雩”解释为“在沂水中游泳,在舞雩坛祭祀”,大家注意时间是在晚春(暮春)三四月,虽然天已渐暖,但是在山东地区这时候还是很冷的,除了极个别冬泳爱好者敢在这时候下河,其他有几个人敢?不生病才怪。所以这里“浴乎沂”应该释为“在沂水边沐浴春光”更符合实际。

        言语意旨:这么一篇“长文”,没法一一解释,否则更加冗长而失去可读性。简单梳理一下四位弟子的“志向”——子路爱打仗,所以“全民皆兵”;冉有可以治国,让百姓富足;公西赤执“礼乐”,愿为“小相”;曾皙则希望自由自在、沐浴春风。我想,如果没有子路这个武将打出一个和平来,冉有怎么治国?公西赤怎么当“小相”,更没有曾皙的安居乐业与自由自在。这四位都是国家治理必不可少的人才——就如西天取经的唐僧,如果没有悟空的降妖除魔,哪有唐僧的西天取经,哪有八戒的吃喝玩乐,哪有沙僧的安然行脚!由此我们更可以理解,孔子如果想推翻一国诸侯,可谓易如反掌,除了这四位,还有子贡这位财政大臣和外交大臣,建国太容易了。但孔子却没有这样做,为什么?读者自己思考。当然这不是本章的要点,要点是蕅益大师的评断:“奈四子各见一边。终不能知孔子行处。故因此侍坐。巧用钳锤。以曾点之病。为三子之药。又以三子之病。为曾点之药也。”就是说,孔子在这里用曾皙的“设想”来纠正子路、冉求和公西赤之偏,子路偏在“武”,不修礼乐之“文”;冉求偏在“富足”“礼乐”,而不修“武”,公西赤偏于“形”而无“质”,故以曾皙的大同世界的“设想”作为他们三位的目标。同理,他们三位说的也正好是曾皙这个“狂人”所欠缺的,如前所述,没有武力的保卫,没有礼乐的治理,没有仪式的教化,哪来你的“大同世界”?所以孔子“吾与点也”并非真的印证曾皙的“正果”只是借这句话来提醒前三位;同时也在和曾皙的交谈中点化他“为国以礼”“政教不可偏废”之理。

        知行合一:文武不可偏废,礼法不可偏废!秦朝统一,秦始皇大功。但是偏武、偏法,二世就没了;赵匡胤“杯酒释兵权”,深知武将谋反可怕,故而修文不修武,大宋王朝就只能偏安一隅,最后连八岁的小皇帝也不能幸免于难跳海而死;满族进关建立大清王朝,把整个汉族人踩在脚底下当奴才,所以培养了近三百年的“奴性”而丧失了骨气,于是当满清没落逃跑的之后,麻木不仁的“阿Q”就遍地都是......就修身而言,一天到晚静坐不干活那是不行的,必须如王阳明先生说的“在事上练”,张弛有度、动静相合、阴阳协调,那才是真“修身”;再说“齐家”,小到一个家庭的建设,大到一个单位的管理,该讲原则是必须讲原则,该讲人情时就必须讲人情,不能只讲原则不讲人情,或者只讲人情不讲原则,无论偏向那一边,都没法搞好一个家庭,更没法管好一个单位。人情,必须是建立在原则基础上的人情;原则,也必须氤氲着人情的温度。不能走极端,否则只会坏事。2015年职称改革的时候,某个学校上报了14人,经过核查只有10人达到“省标”的要求,当年的副局长(原该校校长)就来质问我:“既然都已经把评聘的权力下放给学校了,你为什么还要审核?让学校自主评聘就完了......”面对大领导的责问,我没有慌张也没有退缩:“某某副局长,如果要改变标准,请局务会议给我一份明文的会议纪要,否则我没有权利改变!”这事儿还是按照上级“不低于省标”的原则打回去四人,好在这副局长没有纠缠,也好在我的坚持,职称改革在我离开时全部尘埃落定没有任何“后遗症”。至于学校在执行过程中一些相对弹性的要求也就让学校自主去界定,只要《办法》能表决通过,基本上都不会有大的问题。中国人讲感情,所以不存在没有感情温度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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