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追逐宿命的古怪天才
如果我们对自己的人生进行回溯,相信有很多人都会惊讶地发现,原来自己终其一生的追逐,其实早在童年时期,就已经被悄然烙刻在了命运之舟的航向上。
洛克就是如此。甚至,将此看作自己的宿命。
欧洲、美国、夏威夷……他一边打工,一边漫游。而促使他走向野外,成为一名植物学家和探险家的直接原因,则是其羸弱多病的体质。这两者就像因果,缠绕了他的一生。
也正是如此,他得以前往心中念想多年的中国——1922年2月11日,在美国农业部的委派下,38岁的洛克第一次踏入中国(西南)边境,进入云南,开始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宿命之旅”。
他在中国西部断断续续呆了27年时间,足迹踏遍滇川,远至甘青,尤其钟情丽江,视之为终老之地。
不多不说,天才是与众不同的。洛克(母语德语)幼年时就在母亲那里学会了匈牙利语,在与阿拉伯托钵僧成为朋友后,又学到了大量的阿拉伯词汇,更令人惊叹的是,他13岁时就没日没夜地自学中文,并凭此在夏威夷大学得到了教授中文的职位,而他的真实学历,不过高中毕业罢了——值得一提的是,在夏威夷大学教书时,他多次暗示自己曾在家乡的维也纳大学接受过高等教育。这无疑是出于天才的敏感心理,也让人认识到他性格中的虚荣属性。
不仅如此,洛克在抵达夏威夷时,已经能够流利地使用意大利语、法语、拉丁文、希腊文,他还能读梵文,讲一口几乎不带口音的英语。
这个年仅23岁的年轻人,“经年自谋生路的独立生活使他早熟。他长着一对平平常常的灰眼珠,但是这稀松平常的外观后却蕴藏着一股坚强的意志,一颗十足的自信心和诸多只有凭他独具的语言天才才能表达的聪明才智。”
但天才只是表象,真正让他这么个“情绪不定、脾气极端古怪”的人充满人格魅力的,是其坚强意志和从不放弃的无畏精神。
他虽然时常表现得很善变——比如今天刚称赞丽江的纳西人是“自然之子,天生高贵、庄严而又谦恭有礼”,明天可能就会因为一点小事和自己的纳西仆人吵得面红耳赤。
再举个有意思的例子:1931年,他和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西行漫记》作者)同行,途中在一座破庙过夜。“洛克在墙上看到了他自己以前经过这里留下的笔迹:‘我还会来这里吗?不,决不。约瑟夫·F·洛克,1930年1月28日。’斯诺看到后,就将‘不,决不’这几个字划掉,写上:‘当然,我又来了。1931年2月7日。’”
可是,为了探险和研究,他又不惜屡屡冒着生命危险,穿梭于土匪四伏的险恶山水间。而当他面临资金短缺,不得不寻求资助时,甚至甘愿低下高傲的头颅。
1927年,一直资助他开展研究工作的哈佛大学阿诺德植物园负责人萨金特去世,洛克失去了资金来源,不得不寻求新的赞助。为此,他找到了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社,主动向此前被自己狠狠谴责了一番的助理编辑格雷夫斯道歉。
要知道,自尊心对于这个恨不得将自己“佣人之子”的身份永远埋藏到玉龙雪山深处的男人而言,何其重要!
然而,正是得益于这种精神,洛克的名声在多个领域享誉世界,更是以一个西方人的身份,被誉为“纳西学之父”。
对于一个将自己人生中最年富力强的时光都留在这片既贫瘠又美丽的土地的异乡人而言,这无疑是最好的回馈。想必,洛克一旦泉下有知,又不免骄傲自得。
可惜,他终究是个“外人”,在那个大变革年代,这里并无他的容身之处。
1949年,洛克最后一次离开中国,仍时刻期望重返丽江,为此还去了印度,暂居于喜马拉雅山麓的噶伦堡,“一直祈盼着有一天能越过眼前的崇山峻岭,回到那个他唯一想用来安度余生的地方。”
但终究事与愿违,西藏解放后,“洛克不得不接受这么一个残酷的事实:他只能永远流亡他乡了。”
作者在感慨主人公的遭遇时写道:中国曾接纳过他,可最终洛克竟无法在那里找到归宿并遭离弃。
根其源由,除了时代因素之外,也是他自身使然。
——这,或许就是他的宿命。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