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节,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给中小企业带来了严峻的考验。
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构造市场经济的主体,促进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目前,全国工商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数量约占全部注册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在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纳税总额方面分别占总量的60%、57%和40%;交通领域中小企业占全国零售网点的90%以上;中小企业约提供了75%的城镇就业机会;近年来的出口总额中,有60%以上是中小企业提供的。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对民企、小微企业、弹性薪酬制员工、农民工群体的冲击程度是巨大的,首当其冲的是餐饮、旅游、电影、交通运输、教育培训等行业。其造成结果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中,我国中小企业需求和生产骤降,投资、消费、出口均受明显冲击,短期失业上升和物价上涨。苏州、北京、青岛、深圳、江西等地率先及时出台了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 但每个地区产业结构不同,对中小企业的影响和扶持政策略有不同。
以北京产业政策侧重为例,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影响及应对政策建议,从切身体会出发,我写了如下几点建议:
一、融资压力
1.债权融资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在2020年1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非常及时地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即银发[2020]29号。第二天财政部也立刻印发了《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是财金[2020]3号。随后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也出台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地方中小企业的支持政策,给中小企业树立了信心与希望。
文件内容体现了中小企业、特别是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的支持,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当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率,帮助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争取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
除此以外,从企业服务的角度出发,我想补充的是:
①进一步完善信用评估体系,把法人的个人信用与企业信用分开,把大股东和企业信用适度分开。法人承担的是合法合规的管理责任,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承担债权债务的责任。法人的工作信用与生活信用也要有所区分。完善企业信用评分机制,评分标准初步按照“资产60%+创新性30%+资质10%”,资产、创新性评分比例可根据阶段经济发展进行调整。对于企业信用超过60分的,都可考虑适度给予贷款和授信,对于已结案并偿还的企业应恢复其信用评分。对于诉讼中的企业,金融机构应根据案件情况、负债情况、经营情况给予适度短期资金的支持。
②适度放宽中小企业风险评估制度,银行应根据资产评估值的100%给予放款,担保公司应根据资产评估值的120%给予担保。
③鼓励金融产品创新,支持投贷一体化全面发展,建议和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对拿到股权基金投资的中小企业,银行可以提供每家不超过500万人民币的授信借款;股权基金可提供担保的,根据基金资产与已投项目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贷款。
④ 在经济下行周期和严峻的疫情防控条件下,中小企业现金流是否崩断,这是一个重要因素,建议已经获得贷款的中小企业在银行办理续贷时,直接续贷,无需先还后续,若非如此,在当前形势下与抽贷无疑。
2.股权融资
中小企业在股权融资方面是一个极大的挑战,主要从产业方向、现阶段业绩基础、创新发展等方面去考虑。近期来看,电商、短视频、游戏、线上教育、知识付费等线上项目将迎来空前的发展机遇;各种无人业务、服务上门业务、线上办公软件等也会快速发展,当然硬科技和大健康两大产业是中国一直以来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短期来看,企业应多创造线上收入,提升IP内容,拓宽市场渠道,拓宽债券、股债结合、政府引导基金等多方位融资。对中小企业来讲,目前既是挑战也是机遇,2003年“非典”时期,阿里巴巴、盛大游戏、携程等公司也是碰到困境后快速发展起来的。
二、成本控制
1.人力成本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不裁员或少裁员情况下,建议如下:
① 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允许中小企业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员工协商一致采取调薪处理(建议工资在原工资基础上下调1/3),轮岗轮休,缩短工时(根据工作需要,工资按小时来计算),待岗(保证最低工资)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②返还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不裁员的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对于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
③ 在缴纳社会保险与税收抵扣方面。其一是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对于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冰雪体育等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7月底(此条见北京市19项措施第12项)。其二是税金对参与捐赠的企业和个人行为予以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抵扣,不受目前企业所得税税前利润12%限额的约束,鼓励社会捐赠。其三是适当减免一季度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部门尤其是交运(民航、公路客运、水路客运和出租汽车)、旅游、餐饮、住宿等行业的增值税,亏损金额抵减盈利月份的金额以降低所得税。
2.房租成本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4个月房租减半;对于承租民营企业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政府给予3个月房租减半的支持。对于国家及省级孵化器或众创空间根据经营需要自行给予中小企业减免房租的,凭租赁合同及减免协议,针对减免部分政府给予孵化器或众创空间50%-100%房租补贴。
3.税金、融资费用等成本
① 疫情期间,给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对确有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疫情期间,对于按时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的中小企业,可考虑适度返还或奖励20%。
② 确保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降低。鼓励各银行机构、担保公司、政府类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压降成本费率,并在之前成本费率基础上下降20%-40%,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加大政策性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从而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三、政策支持
1. 开辟快速审批通道,对中小企业支持按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鼓励给中小企业开绿色通道,大力发展一站式服务,达到即速办理的目的。
2.大力发展科技创新,在原始创新、科技技术成果转化、科技产业化方面加大支持。提升我国第三产业市场比例,重点发展高精尖产业,发展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生物科技、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型产业。在高精尖产业方面的政策支持、资金支持不得低于2019年同期水平。
3.鼓励给中小企业实施专项优惠利率,开通科技企业专项信贷审批的绿色通道,对涉及疫情防控的科技企业合理信贷申请,建议简化流程、快审快批、及时拨付。
四、市场发展
1.对有产品、有技术的中小企业,加大政府采购力度。
2.多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帮助企业撮合业务,提升中小企业间的合作与互通。
3.业务转型,了解用户未来的消费需求,鼓励往线上、短视频、远程办公、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等行业与渠道发展。
中小企业是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生力军,也是市场创新的主体。正确的扶持引领中小企业的发展,为其健康发展奉献我们的力量,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时代的困境总会有时代的解法,引领行业创新,实现企业合理经营与转型是每一位创业者都要经历的必由之路。我身处这个时代,希望能团结更多新时代青年创业者一起努力共同发展。
尚科办公社区创始人 李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