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我不是药神》,我不断地问自己:“卖假药救人有罪吗?”
什么是假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从以上可以看出假药不仅仅包括劣质药,还包括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不管药效如何)。
而程勇代购的印度格列宁属于后者,未经批准进口的,所以属于假药。
仿制药能救人吗?
美国FDA规定,“仿制药必须和它仿的原研药在“有效成分”、剂量、安全性、效力、针对的疾病、作用(包括副作用)完全相同。
正规的仿制药效果与正版药的疗效相差无几,而剧中的一大批没钱买药的患者之所以选择仿制药,一方面是因为没钱买正版药,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印度的仿制药的效果不差。而这药成了他们继续活下去的力量之源。
而现实中的原型陆勇说:印度和瑞士两种「格列宁」对比检测结果显示,药性相似度 99.9%。
为什么仿制药那么便宜 ?
专利药,是指申请专利的新化合物单体药,在专利期内,只有拥有该药品专利或者取得专利授权的公司,才能够生产。
而仿制药(Generic drugs),是指专利药品的化合物专利到期后,其他厂家所生产的和专利药化合物成分一模一样的药物(具体的生产工艺和配料比例可能会不同)。
针对仿制药,也有简单的申请步骤(ANDA),通过这个流程需要证明仿制药和专利药的化合物一模一样,并具有相同的生物等效应和有效性。而差别在于,仿制药一般不需要进行临床试验,其申请时间和花费的经费,都远较专利药为少。所以便宜。
售卖假药就有罪?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售卖假药就构成犯罪了,什么是售卖呢?就是以营利为目的来卖商品的行为。而程勇呢,一开始是想通过这种行为挣钱的,可是后来遭受了老吕无药可吃自杀而死、黄毛为了更多的人能继续吃仿制药,开车引诱警察发生车祸而死等一系列事后,选择原价进原价卖出,最后甚至3000进,仍以之前的500亏本卖出,不惜牺牲自己的工厂。后期的行为根本和谋利无关,根本谈不上售卖二字,其次他的药也没有给病人带来有损健康的危害。或许有人说,短期无害,长期呢?但是是药都有副作用,为什么非要盯着这副作用,而看不到这药给千万个不幸家庭带去的福音,给他们延长了生命呢?
就如同剧中老奶奶所说:“我病了三年,四万块钱的一瓶药,我吃了三年后。房子吃没了,家人被我吃垮了,现在好不容易有了便宜药,你们非说它是假药。那药假不假我们还能不知道吗?那药才500元一瓶,药贩子根本不挣钱。谁家不遇上个病人,你就能保证你这辈子不生病?你把他抓走了,我们都得等死。我不想死,我想活着。”
简而言之就是说,我们吃不起贵的药,而这药的效果我们心里自有数,我们要靠着这药活下去。便宜药没了,命也就没了。
试问这样的药能不吃吗?有什么比活下去更重要呢?没钱还不能买个差不多疗效的便宜药吃了,退一万步说,就算没有疗效,那也是精神支撑啊!那也是希望啊!没有什么比摧毁希望更可怕的事。
剧中最后程勇还是判刑了,但还好,现实中的陆勇,因为有广大购买过他药的患者为他写了联名书,书中表明没有任何一个人因为吃了仿制药而出现健康问题,最后考虑到陆勇本人从未在药品上营利过,出发的本心也是救人,获得无罪释放,只在牢里呆了100来天。
法不容情,但法外有情。
附赠陆勇案判决书链接,链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