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有感

先看了书,后看了电影。没有孰好孰坏,只有个人喜好。

先说书,在此之前看过严歌苓的《扶桑》,然后我就很无知的认为她就这本书比较好,也没有去关注她的其他书籍。直到《芳华》要上映了,想说先看看书,就被深深吸引了。

第一层感受:平凡到底是什么?该怎么定义平凡和伟大?为什么有的时候“好人没好报”?会把自己带入,替书中的角色或同情或打抱不平。

第二层感受:没有对与错,没有所谓的最好的选择,也没有什么是应该的。

一开始,我认为书的名字是芳华,感觉写得是一群女孩的青葱岁月。但看完书,我觉得刘峰才是整本书的主角,是他的一生和他的芳华。再后来,又认为他们都是彼此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如果说影片让我看到了一代人的经历,是冯导对文工团生活的怀念,寄予了他美好的回忆。书中我看到更多的是人性。

书中对背叛的描写很深刻,很残酷。为了自己的“进步”,揭发检举他人是光荣的。用到你时,是一个态度,用不到你时,哪里凉快哪里待着。有点像现在“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在那个年代,雷又峰三个字就像一座大山压着刘峰,之前他可能并不会觉得这是压力,这是他的本性,他只是做了自己愿意去做的事情,至于一大堆荣誉来的时候,那就接住好了,继续做自己。直到“触摸事件”的发生,他才明白,所谓荣誉是什么。你背负的荣誉越多,大家对你的期望就越高,觉得你是不一样的,不可以做平常人会做的事情,包括爱情。如果做了不符合大众期待的事情,就是品质问题。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唾沫星子也会把你淹死,不承认也得承认。现在的网络暴力也是一回事,捧你时,你就是太阳,你就是美好的化身,踩你时,谁都可以来几脚,你就是脚下的泥土。

虽然刘峰获得了很多荣誉,但是他在大家的心中并没有多么高的地位,这和今天的偶像还不一样,谁要是说我家爱豆一句不好,立刻开撕,毕竟爱豆大过天。为什么刘峰这样一个“标兵”没有成为大家的偶像,受到大家的尊重呢?

现在的大部分粉丝喜欢什么偶像呢,就是你拥有我没有的,所以我羡慕你的肤白貌美大长腿,颜值即正义。或者说我希望有你这样的对象,你是我的理想型。正是因为你有,我没有,我的对象没有,所以我喜欢你。而刘峰有什么,不就是善良吗,又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当善良成为一个人的代名词,成为一个人的最大特征,他往往会被冠上“老好人”称号。多少带着一点不屑。

书中对于刘峰后半生的生活描述还是很多的,把他的一生都展现在我们眼前了。为什么我之前说整本书是写刘峰的芳华,就是觉得作者并不单单是写十几岁二十几岁的年龄的芳华,而是刘峰整个人的善良品质是芳华。

本以为主人公在遭遇了、看清了以后,他会有一个比较好的结局。但是并没有。先是在战争中失去了右臂,战争结束后,跟着战友下海,但是并没有发家致富。生活依旧不好过。

即便如此,他的善良的本质依旧没有变,哪怕之前他因他的善良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在那之后的日子里,他依旧是善良的,没有变得面目可憎,没有因为寒心而去选择抱怨。跟“小姐”在一起的日子里,也是期望她能够步入正途,于是教她读书,帮她报班学她想学的插花。就算最终没有在一起,也依旧选择放下。

他可以帮助别人,却不愿为别人增添一点麻烦。所以在患癌的日子里也是自己默默承受,直到何小曼找到他,帮助他。他们没有结婚,我不知道刘峰是因为不爱小曼给不了小曼爱情而不结婚,还是爱小曼但是因为自己时日不多不能给她爱情而不结婚。不过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两个平凡的人在一起的那种状态已经胜过貌合神离的夫妻,他们之间没有利益计算,没有交易,有的只是心与心的选择。

第二层感受就是,放下我的评判标准,放下我对“好与坏”的二元对立。不是浮于表面的佛系,而是一种释然,这就是他啊,这就是他的一生啊,这就是他的芳华啊。

再说说电影。之前在群里看到一个群友说,他看芳华没有引起共鸣,如果是父母那个年代的人看得话会秒哭。但其实放到任何一个时代,我们都能看到共性的东西,比如爱。

何小萍穿着病服在月光下起舞的那一幕,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流。就算她再疯再傻,刻在骨子里的记忆是不会忘的,不是身体帮她记住了舞蹈动作,而是她的心。

我想到了《神奇女侠》,到底有没有必要去帮助别人,到底值不值得,我帮助的意义是什么。神奇女侠最后说,I choose love。

那这会不会陷入另个困境:我做我的好了,跟你无关。这一一种消极心态吗,是一种只要我自己爽了、问心无愧的陷阱吗?

我不知道,我选择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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