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乃民族团结之基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历史必然,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总体要求,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迈进。
紧跟“党的领导”步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各族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要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党员干部要紧跟“党的领导”步伐,用实际行动奏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意识”,促进民族伙伴之间团结进步的和谐乐章,共筑“同心共圆”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领悟“精神真谛”核心,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深入学习贯彻民族进步团结进步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我们以实际行动践行民族团结。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相互理解、相互包容。要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各民族之间的和谐共处搭建桥梁。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必须增进各民族之间的中华文化认同,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同时,要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民族分裂行为,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加强对青少年的历史文化教育,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植于心。
坚守“民族团结”精神,大力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民族根基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的坚实支撑,我们应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坚守“民族团结”精神,让民族根基更加牢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实现民族团结、国家稳定的重要途径,各民族在交往中增进了解,在交流中相互学习,在交融中共同发展。当不同民族的文化相互碰撞、相互借鉴,会绽放出更加绚丽的光彩。我们各民族同胞在生活中、工作中、学习中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联系在一起,在一起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让我们不遗余力的传播民族团结进步精神,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同凝聚起强大的民族力量,一起书写中华民族更加辉煌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