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权力
自古至今,中外学者对权力内涵的界定,众说纷纭。
什么是权力?马克斯·韦伯将权力定义为“一个人或一些人在某一社会活动中,甚至是在不顾其他参与这种行动的人进行抵抗的情况下实现自己意志的可能性” 。
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认为权力是“获得未来任何明显利益的当前手段” 。
而对伯特兰·罗素(Bertrand Russell)来说,权力是“预期效果的产生” 。
丹尼斯·朗认为,“权力是某些人对他人产生预期效果的能力” 。
以上几种对权力的解释虽然着眼点不同,但都从不同角度揭示了“权力”的特性,即:权力是一种力量,借助这种力量可以或可能产生某种特定的预期局面和结果。
我们认为,权力是特定管理主体组织管理对象在实现组织既定目标的过程中对管理对象理念、行为的影响力和控制力,管理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团。权力是权力主体凭借一定的政治强制手段,在有序的结构中,对权力的一种支配力和控制力,是职位、职权、责任和服务的内在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