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年底有幸插队跟着007的战友正齐读《道德经》,每周读三章,到这周为止已经把81章内容全部读了一遍。总想写点什么,可又感觉自己才入门,怕写不好。但什么时候才能写好呢?我有很多次的在心里默默的问自己。其实刚开始写的好不好不太重要,重要的是你要开始写。于是也就开始了我这次的写作。
天之道 利而不害 圣人之道 为而不争
这是《道德经》的最后两句话。说的是自然的规律是让万物都得到好处,而且不伤害他们。圣人的行为准则是,做什么事都不跟别人争夺。
只是从字面理解可能很容易使人误解。天之道,利而不害,还好理解。这个为而不争就有点不太容易理解了。
现在的社会,我们的压力很大,竞争可以说是无处不在。与同行竞争、与同事竞争、与不同行业的人竞争,生怕我们落后于别人。
那为什么老子还提出这样的思想呢?
我是这样理解的:为是行动、做事,争可作争论和一争高下。
在我们做任何事的时候,不要过多的去和别人争论什么,只管去做,去听。这样可以避免去打嘴仗,而浪费我们的注意力,从而可以更专注的做事。
在我们做任何事的时候,也不要有那种一定要和别人一争高下的心态。和别人争,你赢了一个,还会有下一个,一山更比一山高,你不太可能和每一个人都去争,并且还都能赢。你要做的不是去和别人争,而是向每个高人学习他们的优点。然后你再把每个人的优点应用到你自己的身上,把你自己做到更好,和自己竞争,做到你自己所能达到的高度。这就是圣人的行为准则。从世俗功利的思想来讲,这样做了以后,你应该能做到最好,做到无人能与你争,而实际上这些都是因为你的不争才得到的。
这是我对《道德经》的一点浅显认知,希望你能看懂并与我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