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随笔

在我下载简书以后,每天都会抽一点时间去看看别人发的文章,浏览最多的,是诗那个专题。因为,我曾经很喜欢写诗的,在我高二以后,几乎每天都写,写过以后,改改,不喜欢的就丢掉,喜欢的认真誊抄到一个自认为很好看的小本本上。

那时候,我喜欢上了一个姑娘,我开始每天幻想我们之间的各种故事,夸张的说她的每一个动作都能引起我各种胡思乱想。我朋友跟我说,心里住着一个姑娘的都是诗人,那时候,我可谓多愁善感,患得患失的。每天都想着写点东西才舒服。

我的诗,每一首的基调都是悲婉的,各种思念暗恋,抒发得是淋漓尽致,甚至幻想到各种分手,偶尔也会写写有关梦想的字。

想想那时候啊,每天最充实最开心的,就是手里握着一支铅笔,桌上一张白纸,其实我更喜欢黄纸,铅笔的斑驳痕迹在黄色背景上交错,感觉没有比这个更像是一首诗了。

正如我写的诗,我和那个姑娘也是悲情结尾吧,至少对我来说是比较悲伤。我记得,我给她写过得情诗,100多首,毕业后我又把它们认真誊抄了一遍,在一个新的本子上,用我觉得最舒服的0.05的针孔式中性笔。

现在在读大学,那个本子,一直在我书包里,不管去哪里,只要背包,我也一直带着。虽然回头看看,好多诗我自己都不愿意承认,但是还是不舍的丢掉啊。

大学以后,我再没有动过笔,没有写过一首诗,我发表的,都是我以前为她写过的,现在看来还算是有点内涵的。

一年半以来,我一直在思考,以前那么喜欢写东西,可为什么,现在我却没了动力,我心里还住着她呀。

不想写了,不想写了,不然怕是又一个多梦的夜啊。

相思犹在,旧梦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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