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音乐概论》
中国传统音乐的界定
中国传统音乐指的是中国人运用本民族固有方法、采取本民族固有形式创造的、具有本民族形态特征的音乐。不仅包括历史上、世代相传至今的古代作品。也包括当代中国人用本民族固有形式创作的、具有民族固有形态特征的音乐作品。
“新音乐”是学习西方音乐的人所写的、较多地借鉴了西方音乐体裁形式和音乐形态特征的音乐。“国乐”就是“中国传统音乐”。传统音乐和新音乐的主要区别在于形态特征,而不在于创作时间的先后。
中国传统音乐的属性
一:传承性与习惯性
传承性作为传统音乐的重要特征,指的是当某传统音乐品种或作品产生后,就在一定的地域或特定的人群中被一代代地传承下来。并在传承的历史中,逐步被人们所习惯所承认。
1.传承方式:书面与口头、官方与民间、专业与业余、家庭传承与师徒传承
2.特点:移步不换形,以继承为基础发展,在继承中发展。
二:社会性与民俗性
传统音乐的社会性,就是它的任何一个音乐品种和音乐作品都有一定的社会生活联系,不仅是一定生活的反映的产物,而且亦被一定的社会阶层所接受、继承。
民俗是人民群众生活中具有普遍性的一种重要的社会生活现象。随着生活发展风俗民情在变化,依附民俗的音乐也必然会随之而变化。却并不因为民俗活动的消逝而失去审美、认识价值。
三:稳定性与变易形
传统音乐具有相当强的稳定性。它既受各民族、各地区人民的审美观念所左右;又有长期以来封建社会小农经理影响;还与某些地域封闭性得地理环境密切相关。稳定性也是相对而言,它也具有一定的连续性,不能忽视其递进关系和变易性。
1.时代性 2.地域性 3.民族性 4.阶级性 5.宗教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