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主人公威廉·斯通纳,出生于十九世纪末一个贫苦的农场家庭,他的童年孤单、苦闷、早熟,隐隐厌恶着这个落后的生长环境。终于在斯通纳十九岁那年,他进入密苏里大学求学,并在此遇到了对他影响颇深的导师及挚友,斯通纳在校期间勤奋好学,也在导师斯隆的帮助下,获得了博士学位,并在毕业后留校任教,成为一名老师。继而,斯通纳持续着他平淡的职业生涯,并在此过程中结识了他的妻子伊迪丝,他们相爱,结婚,生子,从深情到薄情。斯通纳后来在学校遇到情人凯瑟琳,两人维持了一段地下恋情,随后由于不堪现实压力而放弃了彼此。
斯通纳的成年后的几十年,几乎都是在这所大学度过,工作之外,维持着与妻子和女儿不浓不淡的关系,直到女儿长大,嫁到外地,直到他检查出癌症,从学校退休,在生命垂危的时候,只有妻子陪伴着斯通纳,在那瞬间,斯通纳突然发现妻子也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种人:神经质、孤僻、难以理解,而只是一个柔弱的女人,然而他已没有能力挽回什么。斯通纳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费力地拿起一本书,他打开那本书,然后“手指开始松软,捏着的那本书慢慢滑动,然后快速越过他不动的身体,跌进房间的寂静里”。
这是一本普通人的自传小说,男人斯通纳出生,求学,就业,结婚,偷情,退休......平淡的开场,沉默地死去,全篇甚至没有一个高潮。他所经历的正是世上千千万万的男人正在经历的人生,所以好多评论说这本书适合中年男人看,有一点生活阅历的人会更能在书里找到共鸣。
而从我个人的角度,不太能理解斯通纳所谓对生活的无奈,我会觉得这个人太悲观压抑,消极避世,不求上进,沉溺于自我的情绪,还有点不负责任,斯通纳自身性格上有很多导致他平凡一生的因素,虽然他也有优点,温和,善良,勤奋,爱读书......都是些如此普通的优点。在斯通纳的一生,他几乎从未主动去争取过什么,导师给他介绍工作他就去工作,女朋友想跟他结婚就结婚,妻子想生孩子就跟着生,虽然他主动追求过一个情人,却始终不去维系这份感情,而是随它来随它走。
他接受着生活的种种安排,连他自己也觉得自己好像是个局外人,在旁观这一切的发生。
虽然这个人并没有太多闪光,我们却总能在他身上看到自己,也许是软弱,也许是悲观,那是我们不愿看到的自己,却被作者浓墨重彩写进书里。即便不愿承认,但被隐藏起来不太好的自我,也是我们人格的一部分。
当我翻开几页书,看到那句“你太弱了,又太固执了”,这是句多么合理的控诉,一下就击中了你和世界的矛盾所在。
*《斯通纳》扎心语录,感受下文字的暴击:
由于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它只好生存在一个不可能是自己家园的地方。渴望温柔和安静,它只好以冷漠、麻木和喧闹为食粮。这种天性,即使在陌生和充满敌意、不得已要生存的地方,也没有蛮力击退反对它的残暴势力,只有退缩到一个静谧之地,那里荒凉、狭小而柔静。
他们生活其中的是一个暗淡的世界,他们把自己好的那部分带到了这个世界——所以不久,外面那个人来熙往,语声哗然的世界,不断变化和持续运动的世界,在他们看来都是假的虚幻的。他们的生活在两个世界之间被截然分开,在他们看来这好像天经地义,就应该生活在这种分裂里。
他们不是天生要被这个他们害怕的世界折磨。他们开始相信,可以生活在自以为对他们的爱情充满敌意的世界,在那里自尊又舒服的活着。
他们学会了在一起而不必非要说话,养成安静的习惯。
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
他已经四十二岁,往前,看不到任何自己渴望享受的东西,往后,看不到任何值得费心记住的事物。
从长远看,各种东西,甚至让他领悟到这点的这份学问,都是徒劳和一场空,而且最终要消解成一片他们撼动不了的虚无。
他已经到了年岁的这种时刻:经常会想到,而且日益强烈,想到一个如此简单的问题,简单得他都没有办法去面对。他发现自己有些迷茫,自己的生活是否值得过下去,是否有过生活。
他开始感受到自己的存在无论对朋友还是对对手而言是一种尴尬,所以他变得越来越内向。
他发现生活下去不仅是可能的,甚至偶尔有些欢乐也是可能的。
她买了整套全新的衣服,把自己从哥伦比亚带来的衣服全烧了;她把头发剪短了,做成当时流行的式样;她买来化妆品和香水,每天在自己的屋子里学者使用。她学会了抽烟,她训练出一种全新的说话口吻,那是一种冷淡的、含糊的英国味道,而且略微有些尖利。她带着这些控制得游刃有余的外在变化以及内心另一种隐秘和潜在的变化回到哥伦比亚。
他们的生活在毫无欢乐可言的劳作中延续着,他们的意志崩溃了,他们的心智麻木了。现在他们都在给予自己生命的土地里安息了。慢慢地,年复一年,土地将接纳他们。慢慢地,潮湿和腐烂将侵扰那副承放着他们尸体的松木棺材,慢慢的这些将触碰到他们的肉体,最后将消蚀掉他们最后的物质的痕迹,他们将变成执拗的土地毫无意义的组成部分,而在很久以前,他们就把自己献给土地了。
汽车、行人、马车在下面狭窄的大街上爬行着,他们好像完全沉浸在自我中,超然地从人类狗苟蝇营的追逐中超脱出来。
他仰望着那片黑暗,想着这种降临在自己生活中的陌生感,而且第一次开始质疑自己以后要做什么的智慧。
他始终没有养成过沉思反省的习惯,他发现探寻自己的动机是个棘手又多少让人不快的苦差事;他感觉没有多少东西可以提供给自己,而且内心也没有多少东西可供自己寻找发现。
我们应该活下去——因为我们不得不活下去。
对这个世界而言,我太聪明了,我总是无法闭上嘴不去评论这个世界,这是一种疾病,无药可治。
你觉得这里有某种东西,有某种东西值得去寻找。其实,在这个世界上,你很快就会明白。你同样因为失败而与世隔绝;你不会跟这个世界拼搏。你会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来,你还躺在这里纳闷,到底做错了什么。因为你总是对这个世界有所期待,而它没有那个东西,它也不希望如此。棉花里的象虫,豆荚里的蠕虫,玉米里的穿孔虫。你无法面对它们,你又不会与它们搏斗;因为你太弱了,你又太固执了。你在这个世界没有安身之地。
一方面,你有工作能力,可是你又太懒,工作不够勤勉,达不到这个世界要你达到的程度。另一方面,你又并不那么懒惰,你又给世人一种印象,一种你很重要的感觉。你并不走运——真的不走运。从你的身上看不到升起的光环,你总是带着副迷茫的表情。在这个世界上,你总是处于成功的边缘,你会被自己的缺点毁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