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向往爱情,然而爱情究竟是什么样子?
在《霍乱时期的爱情》里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马尔克斯写进了几乎所有的爱情:幸福的,悲伤的,惆怅的,满足的,初恋、暗恋、单恋、婚外恋、忘年恋。。。。。
但还有一种是爱情以外的,是“朋友之上,恋爱未满”的感情,现代人称它“暧昧”。
暧昧其实是每一年龄段男女交往之间的一种微妙关系。很多赞同谈恋爱的正面观点是不支持男女之间玩暧昧的,认为这是一种不负责任感情寄托,也算是“备胎”、“海王”“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等等。
笔者这么认为,二十多岁的时候男女之间那种朦胧的,窗户纸不能捅破的暧昧是可以的,因为其实也是保护爱情萌芽的一种方式。但是三十多岁了,还是继续“暧昧”,仿佛有点不成熟的表现。还有“暧昧”应该也有一个期限不是吗?
说到底,“暧昧”其实是一个中性词,也是中性的理解。我们不能一刀切的认为它不好,也不能评判的认为它好,其实好的爱情是只一眼详见,便深情相许。就像《牡丹亭》所述: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二十岁的爱情,是属于少年的爱,这个时候的爱情天真而纯粹,不在乎身份,不在乎距离。也许如昙花短暂,但那一刻确是极致美好;三十岁的爱情,经历过生活,已明白烟火气才是更真实的人生。暧昧,如果在坏男人或坏女人中就是贬义,是不能支持的一种观点,但是暧昧,如果是一种在婚姻之外,是那种错过彼此,但依然爱着对方(做不成夫妻,却永远惦记的爱)是不是可以包容了呢?就像张爱玲先生的《半生缘》,有些爱,注定只能与婚姻背道而驰。
千年前的秦观说,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人间无数。
这个世上,总有一些人,喜欢过,爱未满;爱过,缘已满;错过,情已尽。
往事随风,爱恨且随意,暧昧也罢,珍稀眼前才是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