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读书营之前,总觉得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参加读书营之后,总觉得时间根本不够用。这不,转眼之间三月的读书营又接近尾声了。
本期共读的三本书,让我读完之后都有哪些收获哩?
第一本《半生缘》,让我意难平
曼桢和世钧的爱情之间真挚的爱情,让人向往,可是命运的捉弄,却错过了彼此。
阴差阳错的和一个自己不爱的人,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当睽违14后,两人再度重逢,曼桢的一句:“世钧,我们回不去了。”让人破防。
虽然它只是张爱玲杜撰的小说,但是人物的性格刻画得栩栩如生,不由自主的就被带到故事中去了,让人产生了太多的衍生情绪。
可能生活中一地鸡毛的事情太多了,每个人都有这样,或者那样不开心的事情。
因此,人们渴望在小说中看到圆满、幸福的结局。这其实是内心真实反应的一种投射吧!
第二本:《杀死一只知更鸟》带你见识真善美。
小说主人公库斯特的父亲阿迪克斯,是一位非常富有正义感的人。种族歧视的时代,所有的人都抵触他为黑人做辩护,甚至于差点引起了武力冲突。但是阿迪克斯仍然初心不改,用实际行动给自己的俩个孩子上了一课。
阿迪克斯的故事告诉我们,无论生活怎样对待你,你始终都要心存善念来回报这个世界。
没错,生活就是这样,有美好的一面,也有阴暗的一面。但是你要用赤城之心来对待,切不可因为一颗歪脖树就否定了整个大森林。
第三本:《斯通纳》引人共鸣
“我本将心照明月,无奈明月照沟渠”,就是主人公斯通纳一生的无奈写照。
斯通纳娶了一个不爱自己的妻子,兢兢业业的对待工作,结果换来的是同事的孤立、排挤,所以斯通纳的一生过得憋屈又拧巴。
既然斯通纳怎么努力都挽不回妻子的心,干嘛不离婚呢?
可能对于斯通纳来说,既然娶了她,没有爱情,但是他有照顾她的责任吧!她对我怎样,我不管,我还是一如既往的对她好。
再回归到现实中,斯通纳其实就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一个你或者我的缩影。
生活中有多少夫妻,不就是像斯通纳这样凑合着过一辈子的吗?并不是付出了就能得到尊重和爱。
因为有遗憾、有无奈、痛苦,这才是最最真实的人生。就像斯通纳说的:“爱不是一个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想去了解另一个过程”。
下面,再来叨叨我在读书营的收货吧!
一、读书,让我变得豁达而成熟。
读书彻底的治愈了我的玻璃心。之前的我非常敏感,会因为别人的一句话,思绪会跨过千山万水。现在的我更喜欢站在第三者的角度来看待问题,心态崩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了。也很少会被外来的不良情绪所影响了。
二、读书,让我跟儿子的聊天话题变多了
这期的《杀死一只知更鸟》,刚好是儿子的,不用买。
参加读书营后,和儿子的聊天话题明显多了起来。
有一次我提到《曾国藩》的书评,在《当当》上一次都没过,真是邪门了,其他的都还好。他说可能文章中涉及了政治隐喻问题。
有时候我在想,坚持做一个爱读书的母亲,这对孩子来说,可能就是最好的言传身教吧!你不用“吧啦吧啦”说很多,身体力行的去做就可以了。
三、有时间观念了
虽然以往几期,我也能按时完成作业。但是在时间上,总是要拖到十一二点才交作业,效率上大打折扣。
这次,我改变了策略,总是习惯于前一天写好笔记;即使没写好,也会提前确定好主题整个毛坯子。躺在床上的时候,脑子里会过一遍,明天怎么写?
事实证明,这招确实好用,本期交作业从来没有拖到12点过。
四、伙伴的分享给我拓宽了写作思路
听了木尧伙伴的分享后,本期也没有为不知道写什么发愁过。
木尧说:“写作并不一定非得拘泥于写主角,里面的一些小角色也可以从婚姻、教育儿、人性的弱点……等方面来写啊!
这招确实好使,感觉需要延伸的点太多了。
既然有进步,当然也有不足的地方了。
五、需要改进的地方
没有持久力,每次读书营的第一星期状态好一点,第二个星期就不在状态了,写的时候有这敷衍、凑字数。(这好像是我的顽疾,频繁发作)希望下学期的时候,能改掉这个坏习惯。
看到好词好句,没有养成随手摘抄的习惯,拖延症状似乎没有减轻过,看来药还是不能停(惭愧)。
最后,套用网络上的一句话:“热爱可抵岁月漫长,温柔可挡艰难时光”。愿自己在前行的道路上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