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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检验项目(检验批)、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顺序逐级进行验收。
2、检验项目(检验批)、分项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报验申请,由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项目专业工程师进行验收,并应填写验收纪录。
3、分部工程应在各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报验申请,由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并应填写验收记录。
4、单位(子单位)工程的验收应在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向建设(监理)单位提出报验申请,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等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并应填写验收记录。
5、当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时,其总承包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由总承包单位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