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局外人》,一股无处发泄的郁闷,让我愤愤然的把书掷于桌上。
太荒谬了!完全看不懂!这本享誉全球的书到底好在哪里?
文中的“我”用现在话来说,就是一个很“丧”的人,对工作、对亲人、对社会都提不起太大兴趣,不关注,不判断,什么都是可有可无,随波逐流的活着。
这没什么,能理解,只要没有危害公共治安,随他去。
故事一开始,他应养老院通知,不得不告假二天,去郊区养老院送母亲的遗体下葬。在他回来恢复生活后,故事有了新发展——他认识了邻居中的麻烦人物,一个社会上的混混,在与之交往密切后,他卷入了这名混混的社会纠纷中,帮他写威胁信,帮他打群架,最后在打斗结束后的单独散步中,他偶遇对方一人,无故举枪射杀了对方。对,没错,全文没有解释原因,他就射杀了这个连名字都没有的路人甲,在他应枪倒下后又对着尸体连射四枪。
这只能解释,这主人公当时神经状态不稳定,脑子被海滨六月的太阳晒化蒸发了吧。这也是能说的通的,很多人的脑子都不太好使,情绪化,不稳定,稍有刺激就成为“深井冰”。这不算什么,能理解。
但荒谬的是故事的后半部分,在主人公被抓进监狱后发生的。当然,杀了人,他又是个很丧的人,不会选择“逃跑”这么费劲巴力的事情,所以等待他的只有监狱。他的律师要向法官和陪审团争取无罪释放,律师说这是很容易办到的事。但是,最终法官判定的却是死刑。
死刑,在我看来,即然犯的是杀人罪,当然是死刑没跑了,怎么可能还无罪释放?这个判决没毛病。
但是,书中却从种种人物的说话和行为中表示,如果主人公仅仅只是杀了一个“阿拉伯人”,他是不用被判处死刑的,完全可以以别的随便什么理由宣告无罪释放。围绕他该被“无罪释放”还是“死刑”的唯一争论,在于他送母亲下葬时没有哭——划重点——没有哭,他表现的太平静,太无动于衷!所以,最终所有人判定主人公罪无可赦:你的灵魂无可救药,还是去死死吧。
然后,故事没有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就这么结束了,结束了!
我很纠结,我很郁闷,我甚至说不太清楚为什么会有这种不爽快的感受。
郁闷一:主人公杀了人,按照当时当地的司法判定,他居然可以获得无罪释放!这是怎样的一种法律啊?我觉得胸闷,不公平,甚至觉得这种司法有包庇嫌疑。
纠结二:在审理这起案件时,所有人关注的重点都在于主人公为什么没在母亲坟前痛哭流涕,喂,喂,请尊重一下躺尸的路人甲行不行?争论的重点,难道不该是为什么杀了他?怎么杀了他?是否是故意杀人之类的吗?
郁闷三:主人公颜面神经瘫痪,大脑神经短路,难道这样不可以吗?为什么一定要、非得要、必须要在他母亲坟前哭泣?说不定他是个内心戏爱好者呢?一定要当众人面“惨然失色”“泣涕如雨”才可以吗?
纠结四:主人公犯的是A罪,结果却因B事吃了绞刑,这是怎样一种怪诞?所有参与的人和围观的人难道良心就不会痛吗?好吧,这是句废话,人类的良心本来就是用来作装饰的,想用的时候拿出来晒一晒,平时都是深藏功与名不为自己所发现的。
最最让人郁闷的事,还不是以上这些,而是当我冷静下来,又看了好几部宫崎峻洗刷被染黑的灵魂后,发现这个荒谬的故事并不荒谬,甚至每天都发生在周围。惊恐!
各位抬头瞅瞅,竖耳听听,各种新闻热点八卦舆情,是不是都是同样的走势?某人因A事上榜,最终却因B事而定罪。
这是怎样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局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