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夏日的午后,海风吹拂,闷热的紧,事情距离现在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
三十年,能够改变的东西有很多,不过,不变的也有很多。时间真的是件很奇妙的事物,它能够使我们忘记很多事情,忘记很多人,当然也包括忘掉曾经的承诺。
我总以为我永远也不会忘掉那诺言,关于那诺言,因为它并不是我一个人的记忆,而是四个人的。
我们都知道,一个人若要忘记一件事情,肯定会很简单,只需要把那份记忆从脑海中除去,然后当做什么也没有发生,那么一切就好了。可如果是四个人的话,即使他遗忘掉自己的那份记忆,他的伙伴也有能力把属于他们共同的记忆再送还给他。即使他本人百般无奈与不情愿,可既然是诺言,那又怎么能轻易的舍弃呢,我想,任谁这样干也是情有可原的吧。何况,这件事情是那样的奇特,如世间最奇幻的迷宫一样深深的吸引着我。
事情是这样的,2015年的时候,李斯特在中国历史上建都最多的城市--西安,求学,三十年之后,他在位于中纬度的海南岛上工作,西安,海南,两个天南海北的地方,但却是不同时空中的同一个人。但我们根据赫拉克利特的说法: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不得不承认,李斯特是不同时空中的两个人,三十年之前学生李斯特,三十年之后上班族李斯特。
“我喜欢这个理论(赫拉克利特关于运动与静止的理论),老友,我现在告诉你,我相信我们所生存的宇宙中存在着更多我们没有发现的时空,那些时空存在于某些地方,不会被我们探索到,在这些时空与时空之间,一定存在着某种桥梁联系。我相信人们遇到的绝大多数奇遇便是走进了这空间的桥梁之中。”彼时李斯特就坐在那张休息椅上向我讲述着关于他的故事。
午间很热,海南无论何时都是湿热的,闷的人心烦意乱。睡觉自然是不可能的,工作的地方太过苛刻,多一点休息时间都不会给我们的,午饭后,我们只好坐在这休息的凉亭中说起故事来,这可是惯例与传统。
“时间都去哪儿了?有很多时候我不禁询问自己,我们从出生到死亡,人活在世上,慢慢的变老。似乎是一瞬间的事情,年轻的时候,从来不觉得时间的可怕,等到垂垂老矣之时,才发现它的可怕。几十年前,数以亿计的小不点抢着抢着要活命,可谁也没想到我竟然赢了,拔得了头筹。我穿过无尽的空间来到了母亲身体通道之中,然后从那里来到了这个世上。转瞬间,我便已有了现在的年纪,时间还真是一个经不起消磨的东西啊。我出生,长大,越来越茁壮;学着爬步,走路,跑步,如这世上的每个人一样;上学,工作,结婚,生子,一切都完美的按部就班。虽然谈不上精彩,但平凡中也是一种回味。”他说的很慢,似乎生怕我听漏了一句似地,我听得很认真,我说过,这件事是那样的奇特,如最奇幻的迷宫一样吸引了我。
“在我漫长的前半生中,我享受了很多事情,如大多数平凡的人一样,似乎没有什么差别。亲情,伴我最长久的一份感情,从我还未出生便伴随着我。它无条件的照顾我,保护我,满足我的心愿,给我一切好的东西,伴我成长,伴我度过一个又一个难过的日子,到现在我依然享受它,当我有了女儿的时候,我觉得无比的幸福,初为人父,那种快乐是如此的伟大,我至今都无法用言辞来描述。言不及义我想便是这样的感触了。我也有过爱情,享受着它,它使我完整,使我成熟,当我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之前看惯了的风景似乎也截然不同了,我从未觉得世间是如此之美好,人人都是善良的,我不但幸福,甚至希望所有人都幸福,我了解那种巨大的喜悦,爱情最大的快乐是什么,不是得到,不是奉献,不是开心,也不是骄傲。这些都是附送品啊,最大的快乐是有一个灵魂的伴侣陪伴着你走过你逝去生命的每一个分分秒秒,你们彼此相爱,那简直是最美好的事情了。”
“我也享受着友情,老友,我突然觉得我是一个如此平凡且幸运的家伙,这世间最美好的事物我都拥有了,我岂不是全天下最幸福的家伙。哈哈。”他说到这里的时候激动不已,我从未见到他如此状态,他的身上有着一种天然的敏感性,那是他真正的才能呀。
李斯特是我三年前认识的,因为在同一个地方上班,午后会来到凉亭中休息,一来二去,便成为了无话不聊的朋友。他这人热情鲁莽,五十多岁的人了却没有一点与他的年纪该匹配的行为,他热情单纯的跟一个学生一样,对人没有丝毫的心眼,实实在在,似乎完全没有受过社会的打磨,也不在乎所谓的人情世故,实在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
世间的事情大多奇怪,有些人知根知底,相识很久,即使天天往来,但却无法与之成为朋友,彼此无法再进行更深的交流,只好作罢,见面时候,也只是表面上的招呼;但有些人却是你注定的朋友,或许彼此本就不相识,或许只因说了几句话,喝过一次茶,抽过对方递过来的烟,便成了无话不说的好友,随着时间的推移直至成为老友。我和李斯特便是后者吧。
他继续说道。
“我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这样说或许你会反对,毕竟我给的理由太过牵强,亲情,友情,爱情,谁不曾拥有过呢?或许该按照我的说法,全天下大多数的平凡的人都是幸福的人。”
谁说不是呢?我在心底嘀咕着。
“当然是,我一直觉得平凡的人是幸福的,我为自己是个平凡的人而欢欣。不过我也有一个最隐秘的秘密,正是这秘密使我内心无比的开心,我幸福的不知所措。事情该怎么跟你讲起呢,还是从大学说起吧,升入到大学之后。”
他喝了口水后继续说道。
“大学我是在西安读的,那是一个历史气息厚重的城市,身为一个南方人,我很喜欢北方西安的粗犷与厚重,可能是见惯了南方城市温婉如水的清秀,使我初次见到西安那座雄城的时候便深深的爱上了它。或许这么说有些浮夸,但事实确实如此,因为记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无限放大对于西安的喜爱,人大概都有这个毛病,我也不例外。我也弄不清到底是喜爱那座城,还是那座城中的人,总之,西安于我的记忆之中是美好的。雄伟的城,以及城中的人。”
“初入大学,那是一种全新的体验,瞬间便占领了我的心头,我为这新生活感到兴奋,因新结识的朋友而喜悦。我一个十八九岁的小年轻,在这一切的美好中感到无比的激动,青春期,叛逆期,精力旺盛的荷尔蒙充斥着整个我,我热情而鲁莽,澎湃但慌张,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找寻着未来的道路,那是独立生活所带来的刺激与激动,使我热情如火,兴致高涨。就是在那个时候,我迷恋上了rap,那是一次在酒吧时候听到的,那声音一听到便深深的刺入了我的耳膜,每一个节奏与音符都敲打着我的心,我随之癫狂与跳跃,完全迷失在这rap的世界之中。”
“我模仿,学习,痴迷的不能自拔。在网上找来各种各样的资料来了解rap,听各式各样的节拍。学习,不断的学习;练习,没日没夜的练习,直到能够唱出属于我的歌。在诺大的校园中寻找着志同道合的家伙们,妄想组成只属于我们的rap组合,因为热爱,便全力以赴,后来想想,那是我最不迷茫的时候,目标从未如此清晰,我从未如此努力。”
“大概是我很努力寻找的缘故吧,也有可能是我的rap渐渐有了起色,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几个歌唱活动,拿到了几个名次,在周围的同学中有了点小名气,我想组乐队的想法更多的人也知道了,终于有人来找上了我,说要一起组乐队。老友啊,你可知道我有多么开心,梦想终于能够实现了,那是多么令人激动与兴奋。现在我们年级大了,似乎不怎么谈论梦想了,也不相信梦想了,大概只有年轻人才会去谈论梦想吧,我们太现实了,我们放弃了做梦的权利,所以我们老了。”
“可那个时候我是个年轻人呐,二十岁的小伙子,正是拼劲十足的时候,有了自己梦寐以求的rap乐队,怎么能不开心呢?就这样我认识了小艾,阿木,还有佐佐,他们和我一起组成了我们的rap乐队——地平线之下。那年是我大二的时候,2013年的一个夏天的夜晚,五月二十八号,我们四个人在校门口的烤肉摊上吃了一百块的烤肉,喝了两大箱的啤酒,醉醺醺的走回宿舍,那是地平线之下乐队的成军日。那晚大家都喝多了,但非常的开心。”
“然后便是激情燃烧的岁月,说起来你不会相信,从那之后,我的大学生活无比的精彩,我们联系校外的酒吧,去那边驻唱,和西安众多的rap组合交流,一群疯疯癫癫的年轻人,一无所有,除了强烈的热情与热爱,在那诺达的城市中寻觅着梦想。那真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啊,年轻时候要疯狂,可以无所顾忌,可以一无所有,只因为我们年轻啊!我们的身上存在着某种东西,它会随着另外一些东西的衰弱而渐渐壮大和成长的,等到它成熟了,我们却老了呀。”
“热烈过后,或许便是沉重了。毕业季,无论再怎么不想面对,它依然如期而至,如一把扫把一样,要把我们从大学之中清扫出去。那便意味着环境的改变,意味着新生活的开始,也意味着我们乐队的解散。”
李斯特有些沉默。
“那也意味着我青春期的终结。”
他狠狠的吸了一口烟,再次吐出的烟雾白皙的跟云一样,包裹着他微微发红的眼睛。
“毕业的告别晚会上,我们进行了最后的演出,大家都用尽了全力,那是疯狂的演奏,因为我们知道再也没有机会了,地平线之下组合终究到解散的时候了。表演完后,小艾,阿木,佐佐和我又去那家烤肉摊上吃烤肉,喝白酒,大家醉的一塌糊涂,直到我再也无法忍住眼泪不由自主落。那真是伤感的时刻,我本不该多说的。抱歉,老友。”
他伤感,因为想起了往事,我坐在一旁,轻声安慰着,心里想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吧,那些记忆于每个人而言,都是珍贵不可磨灭的。
“哈哈,老友,我还没有说完呢。”李斯特一转伤感,随即又讲了起来。
“之后发生的事情都乏善可陈,我按部就班的毕业,找工作,像很多人一样努力生活着,rap离我越来越远,我曾以为我永远不会忘记它,可我终于还是快忘记它了。现实不耐其烦的打击着我,千方百计的想要使我承认世界本就是现实而残酷的,理想什么的都忘记了吧。或许世界上大多数的事物都无法共处,但为了生存却不得不彼此接受。当我想明白这些的时候,我无比的绝望,深沉的悲观主义彻底的占领了我的身心,我悲伤的无法自已。我宁愿沉醉在酒精中不醒来。在过去日子的很多个梦里,我总是梦到小艾,阿木,和佐佐,我们四个人在舞台上尽情的表演着,梦中全是疯狂。”
“那是一次喝酒之后,我照常走在回家的路上,穿过那条黑暗的隧道,走着走着,不知为何,便来到了那梦中的舞台之下。不过那不是梦,那是现实,那是我三十年前的大学学校的舞台,那上面正在表演,是地平线之下组合的表演。我看到二十岁的李斯特拼命的在舞台上唱着,跳着,展示着热烈的青春。表演结束后,我走到他的前面去,还找他签了名,他还是个清秀的小伙子,可我已经是一个大腹便便胡子拉碴的中年人了,我衰老,他年轻,我抱着他哭的一塌糊涂,他只当我是哪个喝醉酒的失意大叔呢?在那之后,我总是会去找他,陪他聊聊天,感谢他当年的坚持,现在我依然可以见到他,我不知道这样的事情会持续到什么时候,但我知道,我虽然老了,但我现在是个年轻人,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我永远在我的青春期,一想到这点,我就开心的不行。”
“喏,故事说完了,现在你总该相信我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了吧。”李斯特对着我问道,我知道他想要得到肯定的答案,可我偏偏不愿如他的意。
“哗,你以为我会相信你这种骗三岁小孩的故事。”我争辩道,可实际上,我已经有些相信了。
我知道他的性格,虽然不通人情世故,但从来都不愿说谎。不是不会说谎,而是不愿说谎。
“哎,老友,你真让我伤心,我对你讲我最大的秘密,你却不相信我,我要走了,你自己在这里受这闷热的海风吧。”
他打了我一拳,便离开了。
那一拳当然不痛,这是我们平时道别的方式,我早已经习惯。等手里的烟烧到烟蒂的时候,我也起身离开了,要开始下午的工作了,上班族毕竟是如此的按部就班。
回到办公室的时候,女同事递给我一块夹心饼干,我咬了一口,却发现一股浓厚的牙膏味,其他人乐的大笑起来,清洗完回来后,有人告诉我说:今天是愚人节,请小心行事哟!
李斯特吾友,我还能说些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