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道德经》的关键,是要搞清楚老子的说话对象。《道德经》一书,提到“圣人”有二十四章,另有“我”、“吾”、“有道者”这些类似的概念,合计有四十章,占了全书的一半。由此可知,《道德经》这本书是老子写给统治者的,老子希望统治者能成为圣人。成为圣人的条件有两个,第一,必须悟道,有至高的智慧;第二,必须是统治者,否则,达不到理想的效果。
讨论道的时候,我们知道“道”代表整体,整体内部各个部分在运动,各个部分的运动是互相影响,互相促进也是互相限制的。作为圣人来说,他即是整体的一部分,又要“辅万物之自然”,也就是说,圣人既要维护个人的存在与发展,又要维护其它部分的存在与发展,如何做到这一点,老子建议要维持好圣人与百姓之间的平衡。
《道德经》第六十六章,曰:“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江海所以成为百川归往之处,是因为它善于处于低下的位置,由此才成为百川之王。因此,圣人要想居于百姓之上,一定要言语谦下,要想居于百姓之前,一定要退让于后。如此,圣人居于百姓之上而百姓不觉得有负担,位列百姓之前而百姓不觉得有妨碍。于是,天下人乐于拥戴他而不嫌弃。他不与天下人争,所以天下没有人能够与他争。
一般来说,处于统治地位的人高高在上,他会容易看不起低下的人民,他会对下层颐指气使、威风八面,甚至恶言相向,鞭挞侮辱。
道的动作规律是各个部分互相限制的,作为统治者,你限制了低层,低层也会形成对你的限制。如果翻开印度的历史,你会发现很奇怪,印度这个民族,对于外来侵略基本上毫无还手之力,匈奴人、突厥人、蒙古人、英国人,谁都能成为印度的主人。原因很简单,印度实行种姓制度,分为四大种姓,最低等的种姓一辈又一辈从事卑微的工作,出身于这个种姓的人,不要说与上等种姓的人通婚、交往了,就连肢体都不能碰触,一旦碰触到了上等人的肢体,就会受到鞭打甚至杀害。他们甚至不能正眼看主人一眼,否则就可能引来辱骂、甚至毒打。当面对外族侵略的时候,他们有什么理由抵抗呢?因为他们的处境坏得不能再坏了。
《道德经》第三十九章,曰:“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其致之也,谓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废;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正而贵高将恐蹶。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称孤、寡、不谷。此非以贱为本邪?非乎?故至誉无誉。不欲珞珞如玉,落落如石。”
古代得到这个一的:天得到一,因而清朗;地得到一,因而安宁;神得到一,因而灵验;侯王得到一,因而使天下安宁。推究其理,天若不得一,天就没有清朗,就会崩裂;地若不得一,就不会安宁,就会塌陷;神若不得一,就没有灵验,将会消失;河谷若不得一,河谷的水就不会满,将会枯竭;万物若不得一,就不能生存,将会灭亡;侯王若不得一,就不能作为君长,将会垮台。因此,贵人以贱人为基础,高官以下民为基础,所以侯王自称“孤”、“寡”、“不谷”。这不是以卑下为根本吗?难道不是的吗?所以,最高贵的赞美是没有赞美。圣人不愿像玉那样光亮而有文彩,而愿像灰白普通、没有文彩的石块。
这里的“一”,就是道,就是平衡,就是和谐。天、地、神得“一”而能各尽其妙,侯王得“一”才能使天下安宁,反之,他们的存在都会成问题。所以,老子建议统治者,一定要善于居下,这样反而是居高,一定要善于居后,这样反而在先。
也许有人会反驳这不过是统治术、帝王术,根本目的不过是维护统治者的利益。这样的说法只见其表,不见其里。圣人这样的表现是符合道的动作规律的,部分之间互相作用,互相制约,维护整体的平衡与和谐,各个部分才更利于生存和发展。
人类社会有其分工,总有一些人居于领导的地位,因此,百姓发求他们站在整体的角度,维持好整体的平衡与和谐,以利众生。但并不是每个居于高位的人有这样的意识,就像我们大多数人所看到、所认为的那样,他们也不过在谋求自己的利益。因此,老子提醒,你要求自己的生存与发展,维护好整体的平衡与和谐更有利,这需要高阶人士主动放软身段,言语谦和,甘居人后,这样的话,反而你的事业更可大可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