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对柏拉图学派的善型式理论的批判有四个要点:
1,从范畴论来看如果善既述说在先的范畴(实体),又述说后面的范畴(性质与关系),它就不可能是一个分离的型式;如果它可以述说这些不同范畴的事物,它就不是一个单独的概念;善不是某一门科学研究的对象,即使只述说某一个范畴的事物的善也可以是不同科学研究的对象
2,从所指的意义来看,以善的型式同时指善的概念和某一善事物是肤浅的
3,从述说的对象来看,善的型式甚至不适用述说那些自身即善的事物,因为它们是以不同方式而善的。
4,从我们研究的目的来看,善的型式也同伦理学无关,因为它是不可实行和不可获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