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的直接法律后果,是消灭原配偶之间的配偶权。同时,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的亲权也会变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的直接抚养权会从父母双方变更为一方。对于不满2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除非母亲抚养会严重损害子女利益。对于2周岁以上子女,父母双方应首先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法院将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判决。如果子女已满8周岁,法院还需考虑子女的真实意愿。此外,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抚养关系,但变更必须合法且不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抚养费和子女的姓氏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离婚后孩子由母亲抚养,如果母亲客观上产生了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行为,8年后父亲申请变更抚养权,法院在征求儿子的意见后,查明儿子确有意愿与父亲共同生活,并且父亲有条件陪伴和照顾孩子,那么出于有利于保护子女的最大利益,可以变更抚养权。
参阅《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一千零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