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二〇二一年一月一日开始实施,针对性骚扰,民法典加大了保护力度。《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该条由于规定了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在预防性骚扰等方面的义务,相当于给职场中的女性,当然也包括男性构筑了一道强有力的防火墙,对保护职场人士免遭骚扰具有重大意义。
在性骚扰方面,媒体时有报道。如福建商学院教师王某某多次性骚扰学生问题。2019年,王某某屡次言语骚扰在校学生,并通过微信等方式向多名学生发送性暗示词汇和图片。2020年8月,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教师陈某某私自召集学生到其家中饮酒,一名女学生醉酒后遭陈某某性侵。那些对女性实施性骚扰的人,最终都受到了严厉的制裁。震慑了那些行为不端,侵害他人的不法之徒。
但是,最近看到的一则报道特别有感触。一家公司因为上司对女下属被性骚扰未给予救助和处理,被公司开除了。这家公司尤其让我钦佩。感觉这家公司在防范性骚扰,保护职场女性,净化职场环境方面开了先河,真正做到了坚持正义。
事情是这样的:郑先生原本在一家公司担任部门主管。2017年9月份左右,他所在的公司招聘了一名女职员李女士,并成为他的下属。然而李女士入职不久就遭到了职场性骚扰,她收到了很多条暧昧信息,对方是郑先生的上司,也就是她的间接上司。李女士向主管郑先生求助。面对下属的求助,作为主管郑先生不仅视若无睹,甚至出言不逊。后郑先生还打击报复李女士,企图以李女士业绩不达标辞退。之后该公司对事情进行了调查,了解到事情的真实情况后,以郑先生作为主管无视遭性骚扰的女员工求助,严重违纪,开除了郑先生。
这家公司让人感动之处在于,公司坚持正义,不为眼前利益违背道义。
一般而言,公司的主管或上司在工作经验、业务拓展等方面可能比女下属更胜一筹,能够为公司创造更多利润。如果企业只顾短期业绩,可能会作出违背道义,伤害女职员的决定。但该公司没有,可敬。
还有,该公司做到了实事求是,调查研究,倾听底层的声音。郑先生虽然是李女士的上司,但公司并没有只听郑先生的,而忽视事实真相的调查。
从长远来说,这家企业的文化必然吸引更多有识之士,该公司一定会在发展中得到社会赞誉,有助企业的发展。
愿更多的企业有良知,有担当。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