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翘楚打听到沈轻尘明天要去的咖啡馆,飞奔回家准备衣服。
为了收买沈轻尘的兄弟,她把一半零花钱砸在了棒棒糖上。陈翘楚不明白,为什么外表比大猩猩还严肃的一个人,嘴里整天都含着根棒棒糖。
“他不怕高血糖吗?”陈翘楚穿着一件露肩的蓝色碎花连衣裙,在镜子前转来转去的。“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人家乐意就吃啊——这件不行,太女神了,我要打造一种平易近人的邻家感。”
陈翘楚人如其名,无论各方面都是翘楚。论外貌,同学们默认她是学校的校花;论成绩,从进入这所学校开始,第一名就没有换过人;论性格,活泼开朗,乐于助人,对谁都一视同仁,没有学习仔的坏习性。她是少数能做到老师同学(包括女生)都喜欢的女孩子,无可挑剔。非要鸡蛋里挑骨头的话,恐怕她只有一点不好:喜欢自言自语。
“穿哪件才显得清纯随意不做作呢?”正头疼着,忽然想到了运动服。“不行,那样就太随便了。”她立即否定。
“哎呀——当个精致女孩真难啊——”衣服丢了一床,她伸个懒腰,直接倒在床上。睡魇突袭,她竟趴在一堆衣服上睡着了。
被老妈叫醒时已是晚上七点多,她仍然没有决定好明天穿哪件衣服。
吃过晚餐,她选择盲选,闭着眼睛就摸进衣柜。伸手摸到一个衣架子,睁眼一看,是上个月新买的小白裙子。说是裙子,更像上衣,因为它实在是太短了,只能遮住屁股蛋。陈翘楚当时买它是看上了它的领子——仿旗袍领,不过比它更细更短,刚好能衬出陈翘楚的脖颈。“而且没有袖子,看起来很凉快”她当时是这样说的。
“再搭件白裤吧。还有一双露趾的凉鞋,涂什么色的指甲油呢……不行不行!臭直男以为我是不良怎么办!穿小白鞋吧!一身白不太好看,头绳换成红的吧,再加条红手绳……”
终于艰难地做好了决定,精致女孩去洗澡了。
差不多洗了一个多小时才好。洗掉沐浴露还要涂磨砂膏;头发洗了两遍,冲掉泡沫后又抹了护发素;好不容易解决了身体,接下来是脸部。幸亏没有那么复杂,她只是拿洗面奶洗过就出浴室了。
可接下来就麻烦了。梳妆台上的瓶瓶罐罐至少有几十瓶——不少是刚从老妈那里抢过来的。她涂了至少五六瓶才敷上面膜;洗完脸又涂上一层睡眠面膜。
最后是手脚的护理,这跟脸部比起来简直太简单了:涂完护手霜再套上一次性手套和脚膜就完成了。
临睡前,陈翘楚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的头发放下来,生怕它们掉了。
第二天闹钟一响,陈翘楚就弹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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