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选择(全篇)

        木头是个遗腹子,两岁时又成了弃婴,待到四岁被人送到福利院时,整个人傻傻的,只剩下了一双到处乱瞅的眼睛,所以被称为小木头。为什么要加个小呢?因为福利院还有个老木头——年过半百的老院长。老院长私下告诉小木头:傻是福气!

        十三岁那年,傻傻的木头辍学了。老木头的儿子偷了院里的钱,为了给儿子开脱,老木头只好引咎辞职。没了老木头,小木头自然不受人待见。木头却不怪老木头儿子,他认识他——浑哥,挺义气的一个人,他偷钱是为了帮助东街头的三个寡崽。当老木头提着棍子要揍他的时候,他能够理直气壮的反驳道:福利院的钱不就应该用来帮扶落难儿吗?老来得子的老木头,气得直发抖,却如何也下不去手。辍学以后,木头就跟着十七岁的浑哥一起混社会。浑哥把这称之为偷富济贫,是侠盗,最善良厉害的人物!木头心底一直有做个人物的野望,于是便加入其中,而且极力表现。

        木头身材微胖,再配上一副傻傻的模样,简直就是到盗贼界里的影帝,他往往是小团伙里的急先锋,善于揣度行人神色,偷的自然最多。一日,他在用小刀套一个金丝眼镜男的钱包时,不料失手割到了皮肤。那男的痛呼一声,反手就抓向木头。木头个子矮,又是惯犯,早没了头发。一击不中,便生了逃遁的心思。他有模有样地痛号几声,逆着围观的人群溜了。意料不到的是:金丝眼镜男是市长秘书,这可捅了马蜂窝!自古民不告、官不究,平时偷点小人物也就罢了,没人会为这点儿小事给自己添堵。但这次,市长秘书可不是小人物,文件当天就下到各个派出所,要求彻底清理街上的偷盗份子、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是公安局开始了大动员。东区的、西城的、南街的、北道的各路派出所都派出自己的得力人马,开展了一次“除菌行动”。     

        作为小偷界的头号团伙,浑哥等人自然避之不及,听闻风声后便匆忙蛰伏起来。但俗话说得好:千年的乌龟、万年的王八,它终归是要下蛋的。浑哥一群十来个大小孩,仅仅靠人施舍如何吃得饱!于是只好顶风作案,以漫长的少年时间来争取狭窄的生存空间。         

        中国南方的夏,非涝即暑,没半点转圜的余地,贵城更是如此。稠密的人群,和着毒辣的阳光,偶尔传来几声无知司机的怒骂,这就是东区市场。现在是警察最厌恶的出勤时段,却是各种扒手、小偷的丰收季节。得力于公安民警的大力整治,今日的大街,多了几分繁华,少了几份怨愤。出行的人们也由此胆大起来。能表露的、不能表露的,都赤裸裸地呈现在世人眼前。真的、假的,美的,恶的也都登台上演。           

        木头在拥挤的人群中穿梭着,丝毫不为自己身上略显肮脏的衣物而感到羞耻惭愧,仿佛在他的眼里白花花的与脏兮兮的无甚区别。这是一个简单的小偷,却又是一个不一样的小偷。他不仅讲究偷的技术,还对偷的对象要求严格——老的不偷、少的不拿,至于男女则无甚讲究了。撞一撞、蹭一下、乃至于推搡几把,这在街上早已是司空见惯、不足为奇了。然而正是在这简单的拉扯中,傻傻的木头格外的敏捷,这不,一盏茶的功夫,他就弄到了好几百块。趁着人们吃饭的片刻,木头心满意足地赶回立交桥下,这里是他们临时的家。     

        人是一种最容易形成惯性的动物,最伟大的特点是习惯成自然,直至成为一种本能。十来个大小孩中,浑哥最大,十七岁。而最小的孩子,不过四岁。他们凑在一块儿,姑且说是在浑哥的善念下拧成一股绳,凭此相互帮助、存活下去。这避免了无果而终的结局,却也断绝了出人头地的可能。浑哥儿会打架,仅此而已,木头善窃,其余者或哭或闹,多多少少能打打掩护,起点作用。这样的生活日复一日,从未改变,反而愈发稳定、愈发不可逆转,于是就变成了他们的唯一选择。                     

        这天下午,头顶的太阳突然变得惶恐,匆忙扯出一张黑幕裹住自己,漫天无光,也未曾有风肯吹散空气中的闷热。突兀间,刺耳的警笛声像波浪一般席卷整个城市。街上片刻间响起无数的咒骂声,有责怪天气预报的、有嗔怨被破坏情调的、有愤慨被挤到了的、还有恼怒自己被摸包的。一切在片刻间混乱起来,又好像在在片刻间消散,留下呆在原地发愣的木头。木头此刻提着一个黑色塑料袋,鼓鼓的,该是装了不少东西。发呆之际,竟没发现有人靠近。待他抬起头,看清身前穿着黑色警服的人时,突然凄厉的大喊一声“跑”。话音未落,人早已甩着塑料袋,玩命的远去了。听到叫声的有两伙人,走到木头面前的是警察,另外一个是来寻木头的浑哥。浑哥听到了木头的警告,也看到了警察,毫不犹豫的转身就跑,像极了被踩到尾巴的兔子。那警察先是一愣,随后恍然大悟 ,也不顾一切地向木头逃跑的方向追去。   

        先是一道闪电,粗鲁地划破天际,紧接着响起震耳欲聋的雷声。来了!雨。劈天盖地地直愣愣地砸下,非要砸出一个坑不可。城市的光,在这一刻显得格外暗淡,人人蜷缩在高楼中的小盒子里,在天威下瑟瑟发抖。 

        木头稚嫩的脸庞,在白光的闪耀下分外苍白,他跟身旁的浑哥一起死命的跑,没了方向,也没了意识。身后的警察也是玩命的追,还不断大声警告。三个人像极了下山的雪球,被莫名的力量裹挟着,没有半点停下来的迹象。在不知不觉中,脚下的积水已经漫过小腿。

        雷鸣声渐渐远去,滂沱大雨却不见消退。城市的边沿处,由近及远的响起刺耳的警笛声,那是低洼处的积水已经达到了危险水位,有关人员正通知市民转移。木头毕竟年纪小,跑了十来分钟,就喘不过气来。一不留神,便摔在了路边的坑洼里。

“快起来,木头,快起来!”浑哥扶起满身水渍的小木头靠在一旁的树干上,笑着道:“你个混球,人家都走到你面前,你才发现,真是傻木头。”话罢又仔细将木头脸上的雨水一一抹

干,露出稚嫩而真诚的笑容。

      “没……没……没事。”木头傻笑着,一副心有余悸的模样。

        “快把衣服脱下,拧干后再跑,那混蛋应该追不上来了。”

        木头一边应着,一边将身上的薄衬衫脱下,一端用双脚夹着,一端两只手费力的拧干,直到没有水流落下。

      “走吧!”浑哥招呼道。

        “那有个人”木头突然高呼。隔着雨幕,来时路上的确有个模糊人影,似在挣扎。浑哥皱眉之际,喘过气来的木头又跑过去,无奈之下只好跟了上去,离那人不远时,眼尖的浑哥看到了那人身上的黑色警服,急忙喝道:“快停下,那是警察。”

        走在前面滴木头却没有停下,他越靠近那人,就越能清晰地听见那人的呻吟与求救,当接近那人时,他甚至能够看到雨水中淡淡的血迹。那警察双手拉扯、挥舞着,下半身却淹没在水里,见不到半点活动,大概是卡在下水井道口了。

        “回来!”后来赶到的浑哥一把抓住木头肩膀,便往回拉。

        被拉扯着后退的木头看着警察因痛苦而扭曲的面孔,不由得哆嗦,拼命挣脱。“救他!”木头回头乞求地看着浑哥。冰冷的雨水顺着额头流下,淹没了双眼,又沿着苍白的脸庞流下,掉进愈发湍急的水流里。

        “他是警察你是小偷!哪有小偷救警察的?”浑哥近乎用吼的语气,胸中的愤懑化作满腔的失望。

        “救他!会死人的……”木头低下了头,哀求地看着浑哥,稠密的雨水灌进了木头的眼里,整个世界在这一刻变得分外模糊。任由着指头大的雨滴拍打着自己的光头,木头回过身去看看那人,是的,黑色警服,没错,是追自己的那人。木头拽不过浑哥,他突然感到一股寒意,从脚跟窜到头顶。雨水下,浑哥的脸愈发模糊起来,木头甚至感觉认不出来这个往日的大哥哥。

        “小偷……小偷怎么能救警察。”浑哥双目看着血红,只是死死地抓住木头,颤抖的声音,时而强时而弱,最后犹如喃喃自语,在倾盆大雨中变得模糊不清。木头被浑哥抓的直发疼,终于忍不住,用力一拽,竟挣脱开去,便头也不回地冲向那被困的警察。

        “小偷怎么救就警察,怎么能……”失去木头的浑哥依旧低语。弥漫着水汽,依附在他的额头上,又顺着脸庞流下,砸进身下的水里,却掀不起一点儿水花。这天愈发冷漠,没有一丝风肯吹散人心中的惶恐。

        “这是背叛!”这一切如此生硬,再也没有往日的温情,木头不再服从自己,他甚至背叛小偷的立场,真是罪不可恕。要跟他一起过去吗?浑哥问自己,救警察?我是小偷!难道也要背叛吗,背叛自己的立场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浑哥想起了被自己连累的老父亲,想起了桥洞下哭泣的几个孤儿……看着离开的木头,他狠狠道:“你会为今天的选择后悔的”旋即头也不回地朝相反的方向离去,从未如此果决地。

        这场罕见的大雨没持续多久,大概到了第二天早上就停了。立交桥处于低洼处,被水淹得最严重,浑哥等人自然待不下去,只好回福利院。父亲不在,也许会有几个叔叔阿姨记得自己吧,浑哥暗暗地想,如果自己跪下求他们,他们会收留这帮可怜的娃吧!怀揣着期待与担忧,浑哥去了福利院。结果比他想的要好,福利院收留了所有人,当然,浑哥除外。浑哥是有家的,不值得收留,也没人敢去收留他,没人肯与一个爱惹是非的人相处。浑哥回到了老父亲那里,不再出门。

        木头果然被抓了。

        大水退去的时候,救援的武警同志发现了他俩——不知道是木头紧紧拖住了警察,还是警察死死拉住了木头,蜷缩在一块的两人,最后没有随着发狂的雨水涌向彼岸。官兵们把他们送进了临近的医院,掉了两天盐水,高烧总算退去了,警察是有家属的,这次也算因公负伤,确认身份后,便被接回家修养去了。

        但木头咋办呢?他于这个城市,连起码的户口都没有(或许有吧,却不知所踪),不但无用得很,而且总是惹来麻烦,像被遗弃的白色塑料,令人头疼不已。借着医生们的怜悯,木头一直住到现在,医院里狭隘的空间同样让木头感受到了束缚,如同囚禁一般,他见不到浑哥儿,见不到小七小八。想到这儿,他又更加焦虑起来,没有自己,凭浑哥儿臭脾气和烂手艺,他们吃得饱吗?“要是能够一起住到医院就好了。”木头小声嘀咕着,又不免为自己的厚颜而讪笑不已,哪能够白吃白喝呢!

        一场暴雨,让往日光鲜亮丽的贵城变成了重感冒病人,鼻涕、眼泪、稀疏的胡渣沾染了一身,好不邋遢。好在贵城的清理能力历来为人所称赞,脏的、乱的、差的、坏的、良莠不齐的统统扫进垃圾桶里,塞进某个不知名的山间旮旯里,留下的自然是一片朗朗青天。

        过了一日,院里传来市长同志将要莅临的消息,各单位便忙碌起来,或是转移病人,或是清理污垢,来来往往,竟将偷偷跑出病房的木头忽略掉了。木头换了来之前所穿的衬衫短裤,自个儿在楼外的花坛草木间溜达,借着葱葱郁郁的繁花绿树遮掩,一时也无人注意。

        没过多久,一辆顶着圆圈的黑色轿车缓缓驶进医院大门,走下一个戴着金丝眼镜的青年男子,那男子向前来接待的医院人员吩咐几句,便往里走,隐没在纷杂的枝叶间。不多时,医院里走出一大群人,各自分左右站好,随着三四辆深色轿车的驶入齐齐噤声。一个面色严肃,气质干练的中年人下了车,摆摆手道:“大家辛苦了。”一众医生护士便又齐齐欢喜起来,撑起宽大的横幅,动作整齐自然,像极了久经沙场的兵卒。

        “真他么威风!”木头舔舔嘴唇,一双黑眸里流动着鲜艳的彩色。沉醉不能自己的木头却不料有人靠近。那人慢慢走近木头,仔细一瞧,突然兴奋地低吼道:“好啊!”便一把抓住木头,提了起来,狰狞道:“你这小崽子,终于让我逮住你了。”这人不正是先前来到医院的金丝眼镜秘书嘛。

        木头也认出了金丝眼镜男,却是一言不发,死命地挣扎,可他十来岁的少年人,如何能够摆脱得了。待那中年人走进医院,几个医生和保安也发觉了这边的不妥,于是走过来询问情况。“一个偷偷摸摸的垃圾而已。”市长秘书淡淡道。

        “我不是垃圾,你他么才是垃圾!”木头全然不顾肩膀传来的剧痛,大声怒骂道。好像是木头的吼声打破了医院一贯的宁静,那为首的医生劝道:“这里是医院,注意影响。”金丝眼镜男应了一声,便向保安吩咐道:“送到看守所,那才是垃圾该待的地方。”几个保安向前,接过木头,像是提一件物品似的,离开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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