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标准》以弘扬人的主体性为宗旨,以促进人的可持续发展为目的,“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如果说自主学习是基础,那么合作学习是扭带,探究学习则是动力。
“学生犹如有机的种子,本身具有萌发生长的技能,只要给他以适宜的培育和护理,就能自然而然的长成佳谷、美蔬、好树好花。”(叶圣陶)所以在课堂教学中,要焕发学生的学习激情,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就应放手让学生自主学习。
当然,“放手”并不等于“放养”。教师要在学生感到迷茫时指路,要在学生感到黑暗时点灯,要在学生过河时搭桥,要在学生攀登时架梯。在自主学习的基础上,学生产生了个体无法解决的问题。此时,教师应鼓励学生选择“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旨在集体探究个体无法解决的疑难问题,在优势互补中使得个体对问题的理解更加丰富全面,思维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感受合作共事和分享成果的愉快。
当然,由于学生存在着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因而语文教学应鼓励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譬如偏爱独立学习的学生,在独立学习时能够集中注意力进行记忆、思维等认知活动,学习效率高。如果与他人一起结伴学习,他们却可能因认知过程受到干扰而降低学习效率。又如,喜欢小组学习的学生,在与其他同学一起学习时,则往往因为受益于相互激励、相互启发,而取得较好的学习效果,表现出“社会促进作用”和结伴效应。
因此,教师应该识别并帮助学生客观地认识自己所偏好的学习方式。对以学习方式不同的学生,教师应采用相应的策略,以使每一类学生均有机会按照自己偏爱的方式开展学习。同时,教师还应鼓励学生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学习,使他们能够适应不同的学习任务和学习环境。例如,对于偏好独立学习、不善交际的学生,教师应鼓励其积极投入小组学习活动,学习与他人合作、交流和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