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化常识之15地支

下面谈谈一天之内的纪时法。

古人主要根据天色把一昼夜分为若干时段。一般地说,日出时叫作旦早朝晨,日入时叫作夕暮昏晚(古代夕又当夜讲,通作昔。《庄子·天运》:“蚊虻〈méng〉〈zǎn〉肤,则通昔不寐〈mèi〉矣。”《说文》:“晚,暮也。”)。

所以古书上常常见到朝夕并举,旦暮并举,晨昏并举,昏旦并举,等等。太阳正中时叫做日中,将近日中的时间叫做隅(yú)中(《左传·昭公五年》孔颖达疏:“隅谓东南隅也,过隅未中,故为隅中也。”),太阳西斜叫做昃(zè)。

了解到这一点,对于古书上所说的“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见《尚书·无逸》)这一类记录时间的话就了解得更加具体了。

古人一日两餐,朝食在日出之后、隅中之前,这段时间就叫做食时或蚤食;夕食在日昃之后、日入之前,这段时间就叫做晡(bū)时(晡时也写作餔时)。

日入以后是黄昏,黄昏以后是人定。《孔雀东南飞》说“晻(yǎn)晻黄昏后,寂寂人定初”,可以看成为古代这两个时段之间的的确切描绘人定以后就是夜半了。

《诗经》说:“女曰鸡鸣,士曰昧旦。”(见《诗经·郑风·女曰鸡鸣》)鸡鸣和昧旦是夜半以后先后相继的两个时段。昧旦又叫昧爽,这是天将亮的时间。此外古书上又常常提到平旦、平明,这是天亮的时间。

古人对于一昼夜有等分的时辰概念之后,用十二地支表示十二个时辰,每个时辰恰好等于现代的两小时。(小时本来是小时辰的意思;因为一小时只等于半个时辰。)

和现代的时间对照,夜半十二点(即二十四点)是子时(所以说子夜),上午两点是丑时,四点是寅时,六点是卯时,其余由此顺推。近代又把每个时辰细分为初、正。晚上十一点(即二十三点)为子初,夜半十二点为子正;上午一点为丑初,上午两点为丑正,等等。这就等于把一昼夜分为二十四小时了。列表对照如下:




古人纪月通常以序数为记,如一月二月三月,等等;作为岁首的月份叫做正(zhēng)月,秦避始皇讳,改正月为端月。但是秦以十月为岁首,下文还要谈到。

又《诗经·小雅·正月》“正月繁霜,我心忧伤”,这里的正月指夏历四月(毛传),不是作为岁首的正月。

在先秦时代每个月似乎还有特定的名称,例如正月为孟陬(zōu)(《楚辞》),四月为除(《诗经》),九月为玄(《国语》),十月为阳(《诗经》),等等,这里是举例性质,参看《尔雅·释天》。

古人又有所谓“月建”的观念,就是把子丑寅卯等十二支和十二个月份相配,以通常冬至所在的十一月(夏历)配子,称为建子之月,由此顺推,十二月为建丑之月,正月为建寅之月,二月为建卯之月,直到十月为建亥之月(庾〈yǔ〉信《哀江南赋序》:“粤以戊辰之年,建亥之月,大盗移国,金陵瓦解。”),如此周而复始。

(《说文》对于十二支各字的解释就是联系着月份的。前人把“建”解释为“斗建”,意思是斗柄所指,认为十二支代表北斗星斗柄所指的十二个不同的方位〈例如以子为北,午为南,卯为东,酉为西,等等〉,十一月斗柄指北,所以为建子之月,以后斗柄每月移指一个方位,十二个月周而复始,这种说法在过去很普遍。南北朝的天文学家祖冲之、清朝的天文学家梅文鼎都指出月建和斗柄所指的方位没有关系。)至于以天干配合着地支来纪月,则是后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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