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个向过去告别的勇敢的自传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年轻时踏上非洲这片辽阔的土地,与丈夫一同经营咖啡农场。美好总是短暂,丈夫与她离异(同名的1985年的电影中丈夫与她的结合只是各取所需,并无感情,丹尼斯才是她真正的爱),庄园受蝗虫侵害(电影中庄园遭受大火而一无所剩),丹尼斯坠机而亡。一切如此悲伤,如此绝望。安顿完一切后她离开了非洲。
如果我会唱非洲的歌——我想——歌唱那长颈鹿,以及洒在它背上的新月;歌唱那田中犁铧,以及咖啡农流汗的脸庞。那么,非洲会唱我的歌么?草原上的空气会因我的色彩而颤动么?圆月会在我旅途的沙石上投下与我相似的影子么?还有,恩戈山上的苍鹰会远眺,寻觅我的踪影么?
高草在狂野起伏推进 劲风一阵阵吹拂着 在孤独与寂寞之中 旷野、疾风与我的心一同徜徉游乐
月亮下沉了,连同繁星, 子夜褪去了,悄然无声, 时光在流逝,不断流逝, 我独自卧倒,孤寂万分。 ——萨福
散文化、诗一般的语言。
另外,这本书对于土著的描写让我对他们未开化的印象有很大改观。比如提到土著不喜欢高速,他们不试图打发时光,而是坐下来,过日子。印象最深的就是主人公的终生仆人卡曼坦,他的相貌绝不会让你联想到一个顶尖的厨子,也不会是一个贴心的仆人,然而他就是有一种让人安心的力量。还有一个短暂的来客——埃曼纽松——悲剧戏剧家气质却茫然不知所处的人。
书中的动物仿佛承载自然的旨意。
“我”满心以为可从外皮貌美的鬣蜥身上攫取美色,而当我得到它,也即失去了它,美貌随着它身体的死亡而消逝。因此,“我征服了一切,却站在墓群中。”自然的昭示意味何其深长呵。电影和小说中,一对狮子长久盘桓,蹲坐,躺卧于丹尼斯山顶的墓上,为他竖起非洲的丰碑,仿佛赐予他人间最的赞赏——为他在各个领域杰出的冒险精神。
对于生命,我们常有不愿其流逝的愿望,见不得一切美好悄然而逝徒留痕迹。
我的生命啊,我不让你流逝,除非赐福于我,而一旦得到你赐予的勇气,我自当任你远去。
若你愿意再活一遍,以此证明并非虚度年华。然而愿意再活一遍,也是寄希望于生命的重复,是因为曾虚度了年华。我的生命足够丰富而我不愿再过一次,只因我知它独一无二不可复制。
虽然她离开了。可是她感到:要离开的不是我。在我的感知中,我并没有离开非洲,而是非洲正在缓慢而庄重地从我身边远离,就像退潮时的大海。
记忆总像大海,突然涌上,又瞬间逝去。而曾经的痕迹,是永远在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