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大街小巷,红薯叶不缺,一块钱一把儿。新鲜红薯也开始上市。红薯叶,称素菜女皇,饭馆里称人参菜。红薯还可以制成粉条、加工成薯条,口感极好。红薯当饭,又有抗癌、降血压、通便等功效。可以说,红薯全身都是宝,是我们饭桌上亲密的朋友。
吃着甘甜的红薯,要记住三个明朝人,陈振龙、陈经纶父子,福建巡抚金学曾。尤其陈氏父子。
红薯,又叫番薯、金薯、甘薯、山芋、红苕等有十数种之多,原产南美洲。十五世纪,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回去拜见西班牙女王时,作为宝物进献给女王。十六世纪初,西班牙的水手又把这种宝贝吃物携带到菲律宾的马尼拉和摩鹿加岛,番薯就在菲律宾扎下了根。
古人粮食缺乏,番薯不择土壤,高产,口感又好,在古代绝对认为是上天恩赐的食物,所以当地统治者视为珍品,看的很紧,不让外传,违者要受刑罚。
据清陈世元《金薯传习录》中援引《采录闽侯合志》记载:明万历年间,开放海禁,福州人陈振龙父子到吕宋经商,他们就发现当地人称之为朱薯的东西,又好吃又高产,当时就动了心思,家乡人多粮少,种粮艰难,何不带回去,赚上一笔,又能解决粮食问题,一举两得。上面讲了,人家不让外传。第一次装在箱笼中,被查收,处罚;第二次,动了点心思,装在抬货物的竹杠内,又被看破,无法带出。他们悉心向当地黎民讨教,学习朱薯的种植技能。并且探知,朱薯的繁殖仅需薯藤即可。
原来朱薯的繁殖是用扦插的方法,量大吃不完,要先挖成深窖,储存到窖里,密封,防止腐烂。春天从窖中取出,种池中用布或胶纸蒙严(古时无塑胶),让其发芽,然后栽入土地中;夏初,薯苗发秧长长,剪下再扦插地里。按现在我们的叫法:春天栽种的红薯叫“芽子”,夏天插种的叫“麦茬”,很容易种植。
既然不让带,父子二人就决定“偷”。携带朱薯,目标太大,茎叶就容易多了。万历二十一年五月(1593年),50岁的陈振龙第三次秘密携带薯藤,绞在绳子里,系在船边,浮于海水中闯过层层关卡,冒着生命危险,经过七天七夜的颠簸,终于回到福州。
归国后,陈振龙先在自家地里进行试种,朱薯长势甚好,收成不错,陈振龙大喜过望。
第二年,即1594年,闽中出现旱灾,五谷歉收,饥民遍野。陈振龙即敦促其子陈经纶再次上书福建巡抚金学曾,恳求试种、推广吕宋朱薯救荒,并献上种子。得到金学曾大力支持,当年试种成功,闽人得以度过饥荒,随之在全省推广。金学曾能采纳善言,想到治下的百姓,灾荒年份,救活了大批穷人,百姓不忘金大人之功,遂把朱薯称为“金薯”,后又称番薯。而背后的陈氏父子却很少人知。
历史就是这样,发端之人历尽千辛万苦,却未必见功。如陈氏父子,为了乡人,不惜以身犯险,偷学、偷运,但此物却以“金薯”命名。好在金巡抚不是孬官,否则,冤大了。
但陈氏父子不会计较这些,陈氏后人为番薯的栽种推广,不遗余力,又忙活了数代170多年,直到清朝。历史没有详细记载陈氏后人如何的辛勤,但有一个事实为证:至清朝,番薯的种植,由福建、广东,延至大江南北、黄河流域,成为我中华主要粮食作物。又据史料记载,乾隆时人口达到四亿之众,与番薯之功密不可分。
我们无法具体考证,番薯的出现,救活了多少中华族众。但陈氏父子乃至陈氏后人的不朽功绩,每一个华人,至少每一个吃过红薯的人,都不应该忘记。饮水思源。当你稳坐在餐桌前,美美地享用粉条,红薯叶蒸菜;或是坐在电脑桌前,嚼着薯条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这些食物地由来。
它们是人家背着名誉、冒着生命危险“偷”来的,但我们长久以来竟不知他们的名姓。
看来,番薯也好,金薯也罢,其实应改成“陈薯”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