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酷暑,长长的头发三两天就得洗,洗完头卫生间一地的头发,每次总能捡起一大缕。看得有些烦,有些心疼,真心想去剪短。
这些年,长发短发,来回切换,头上这点事儿,折腾个没完。
结婚前是一头长发。记得妈妈养的那条黑狗,每次我洗完头发,坐在小椅子上。它准会移步至我身边,伸长舌头舔舐,聪明的它从来不会咬拽,不知它是喜欢清洗过后的发香,还是打从心底里喜欢我。
生孩子坐月子时尚未舍得剪,任凭流火的七月,捂出一头的痱子。孩子稍大点,总会伸出手扯拽我的头发,看着我疼得夸张的表情,小嘴就裂开笑了,全然不似小黑那样疼惜我。待得我生气恼怒时,小手依旧紧抓不放,似乎这一缕头发就是母子之间的纽带,每次都得先生用力掰开了才能解救我。
儿子三岁时,在同事的撺掇下,原本极少进理发店的我烫起了大波浪,从此成为理发店常客。知道烫发要用弹力素打理,知道头发也要各种护理。现在想想那天晚上,都不敢置信,居然神经质的吃过晚饭后在理发店里呆到半夜一点才回家。第二天早上,儿子醒过来,对着我直瞅,靠近我立马躲得远远的,估计染发烫发的药水味儿熏着他了。小人儿皱着眉头,垮着脸,小声嘟囔着:“还是直发妈妈好看。”
儿子六岁时,嫌烫发打理麻烦,也嫌弃长发掉得满地都是,剪了BOBO头,染成了黄色。儿子见了,嚷道:“我有美国妈妈了,不过还是长头发的中国妈妈好看。”或许每一个男人骨子里都有长发飘飘的情节,哪怕是这个六岁小男人。不过麻烦的是,从此每个月都要去理发。
儿子九岁时决定蓄发,头发渐渐长起来了,可身体也越来越不好。白发已是不可计数,落发更是日益严重,都怀疑自己要成秃头了。地板上、床上、卫生间里、楼上楼下到处都是我的长发,先生也力劝我剪短。加之,同事冬霞剪的短发好看,最终下定决心。周末,他们父子二人陪我一起剪了短发,在理发师的剪染吹之后,我又成了儿子眼中的美国妈妈,成了章哥中的口中的乡下傻妞。
儿子十一岁时,剪了一个更短的发型,假小子样。一走进教室,班上孩子错愕地看着我,然后哈哈大笑,胆大者叫嚣者:“老师,你走错教室了吧。”儿子却说我像蒙曼,可是为娘却没有她那么高的才情。
变得不仅是头发,更是随之而来的心情。终于,父子二人拖地时不再为满地的头发而伤脑筋,我再也不为早上是扎辫子还是披发而纠结。记得一个朋友说过40岁的女人最好就不要养长发了,那时我突然想起自己养不了几年长发了。
许是孩子们的笑声过于热烈,再也没有去理发店剪短。头发日渐长长,又恢复了儿子心目中长发妈妈的形象,只是未能长发及腰。
也是四十岁的中年妇女了,说不定哪天一时兴起,又钟情短发的干练了,咔擦声里做个短发美女。
头发的长长短短,人生的兜兜转转,不过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