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吃饭间,文员小韩的小儿子打过来微信电话,跟妈妈视频聊天儿,镜头中胖嘟嘟的小脸蛋儿煞是可爱,只听见他说:“妈妈,今天哥哥打我了。”小韩说:“没事儿,打就打呗,又不疼。”这话我咋听着这么不对劲儿,虽然孩子也没说什么,但感觉明显停了一下,然后跟妈妈聊别的了,对于一个三四岁的孩子正是感受爱与被爱能力的重要时期,妈妈感受孩子的心的程度就是以后孩子感受他人心的程度。我也凑到镜头前跟小家伙逗了一会儿,等挂完电话,我跟小韩探讨了这事儿。
她家有三个孩子,大的和小的是男孩儿,中间是个女孩儿,大的今年9岁,老二7岁,小的三岁半,曾经她就她家妞妞老是爱告状跟我说过,那时候还没有老三,我了解到是因为她们家不合适的方式所致,只要老二告状,一家人都会吵哥哥,尤其她老公是个妞迷,所以老大特别不听话,脾气又暴躁,老二又特别爱告状,让她很烦。我给她分析后让她维护哥哥的地位和形象,不要给孩子们当法官,这样对两个孩子都有好处。她倒是听进去了,后来也在我的建议下把老大的榜样形象树立起来了,用她的话说现在老大跟她很亲,也很勤快,老二告状的次数明显减少了。只是通过今天跟老三的互动,让我感觉她又跑偏了,我说:“孩子跟你告状你不当法官,但不意味着我们要忽略孩子,像今天这样我们可以说:来,叫妈妈看看哥哥打你哪儿了,疼不疼,让妈妈吹吹。”其实给到孩子一个当下的及时性的情绪满足我觉得是很有必要的,孩子能感受到妈妈的疼爱,妈妈的关心。尤其哥哥又不在旁边,孩子是不是就很开心了。其实孩子告状也是一种求助的能力,妈妈不当法官但还得是可亲可爱的妈妈角色呀,妈妈看到了孩子,孩子的爱就流动起来了,一开始孩子也许没有想到让妈妈去吵去打哥哥。只是那是大人的想法而已。如果这样做无意中也就让孩子发现原来还有这好处,就会越来越会告状,成功的利用家长帮自己出气,还丧失了与哥哥姐姐友好相处的能力。
我们俩说着聊着,我把王院长昨天班会的内容也分享了一些给她,她若有所思。
教会孩子爱的能力,首先自己得有爱的能力。生活没有标准答案,衡量做的是否合适的标准其实也很简单,那就是感受一下双方是否都是舒服的,如果都舒服那就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