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趁着摸鱼的时间,我要写一些东西。
当然我要说这也不算摸鱼的时间,我已经完成了分配的工作,你懂吗,是效率给了我摸鱼的时间。
昨天晚上终于看完了《自杀俱乐部》,然后发现还有电影版。
好的我会去看的。
结局就是那样的结局,很平淡又顺其自然。不是那种大团圆的结局,每个人脸上洋溢着微笑,喜欢的人结婚了,离开的人回来了,无知的人成长了。
那样的故事我看的七七八八了。就像春晚的小品,前半段还能看下去,但是当小品里响起了音乐的时候,我就局促的要起身从客厅回到房间,因为它要教育人了。
我的意思是说,这本书就挺好,恰到好处,它没有小品式的结尾,但却有让人思考的空间,在这个城市里,我们的每个主人公都得到了成长,当然我到最后依然不太喜欢洁丝,疯疯癫癫的丫头。
故事的结尾在故事开始的地方结束了,如果你问我这几个人中我更喜欢哪一个,让我想一想,莫琳,大概吧。我总不想把一个亲手毁了自己生活的节目主持人和一个青春期的叛逆叛逆少女排在前面,至于JJ,我无法感同身受,对不起,因为我从来没有热爱过什么事情,我的日子是平淡而麻木的。
总之我感觉变化最大的是这个单身母亲吧,倒不是因为单纯因为照顾一个植物人儿子十多年多么的伟大(是很伟大),只是在故事中,他变化了很多,她也慢慢找到了生活的乐趣,而不是像一条小狗一样,被一条无形的锁链把自己和儿子的轮椅拴在一起。
当然了,我想他们从都从自己操蛋的人生中熬出来了,都找到了出路。
当然我也会发现,到了故事的最后,他们四个面临的窘境依然没有变,他们这次活了下去,只能说他们自身改变了。
改变不了环境就只能适应环境。
这应该是一种好事,我在读书的时候在想,我遇到困境时,到底是跳下去更难,还是去解决问题更难。我觉得人们在自杀新闻下面评论什么“死都不怕,还怕活着”,这种评论并不能让自杀率降低。我到现在也是认为,人们是永远不能共情的,换句话说,人们只能去自己解决问题而不能依靠他人。当我站在楼顶边缘盘算着生与死的时候,只是在想到底能不能解决问题,以及我的人生从哪里开始出现问题。
我们的主人公们后来发觉他们不是厌世的人,反而是更加热爱生活的人,但是生活却不能回报以同等的热爱,这种落差使得他们走上自杀的绝路。对于在此时摸鱼的我来说,确实不晓得什么叫做热爱,所以我才没有失落吧。那么到底对生活有热爱更好还是失去了这些热爱更好呢。
对于我们来说,热爱是很奢侈的词汇,也是很危险的词汇。也许每天挤同一班地铁,喝同一种奶茶,吃同一种午饭,做一些Ctrl+C、Ctrl+V的工作才最保险。
当然,也许每天都不要让这种念想进去脑袋更加保险。
另外就是,这本书让我知道我对国外音乐史完全不了解,虽然不影响阅读。
还有我的绿萝更加枯萎了,唉,秋天快到了,我想,当它的最后一片叶子掉落的时候,我可能就。。。
可能就。。。
就换一盆呗。你以为呢,我又不是欧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