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写了,主要是没时间,日记倒是还写的,因为日记只给自己看,也不在意深不深刻,潦不潦草什么的。有时候困得打瞌睡,拿着笔迷迷糊糊的写几行字,第二天愣是看不明白自己昨晚想表达什么……
今天不同,很清醒,心情很复杂……
白天读了朋友推荐给我的一本书,余华的《活着》,聊到这本书的话题我有些记不清了,但我记得他那句话,“不是每个人都配谈生活的,经历过太多苦难的人,到最后也只不过是还活着”。
他是个红三代,脑回路清奇、思维跳脱,说话却有点老气横秋的。可能跟他的家庭环境熏陶,还有一个剑桥毕业的聊天搭子表哥有关。
跟他聊完的第二天,我把这本书买了回来,刚看觉得没什么,并没有他说的那么好。便放下了。这一放,就是几年——它被我遗忘了。
直到这次回来,因为无聊随意在书柜里翻倒,无意间看到它,便随手拿起来……然后,一口气读完了。今天,又读了第二遍……
该怎么说呢?我读过的书不算多,却也不少,这本书似乎不太一样,它像一块被岁月打磨的粗粝石头,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跌宕的情节,就那样平静祥和,娓娓道来。
初读时硌得人胸口发闷,再读时却能摸到石头纹路,和里面藏着的温度。
余华自己说,这本书的灵感来自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人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却依然善意地对待这个世界。
那个老人深深打动了他,于是他用最朴素的文字为我们塑造了一个中国版的"老黑奴"—福贵。
这本书最重要的是,它用现实又深刻的方式回答了一个永恒的问题:
人,为什么要活着?
主人公“福贵”的一生,是被命运反复碾压的一生,可他就像田埂上的野草,被火烧过、被车碾过,春雨一淋又能冒出绿芽。
这部小说并没有讲什么大道理,只把一个人最真实的活着摊开在读者面前——原来活着本身,就是最动人的史诗。
从“浪荡子”到“守土人”:苦难是最烈的淬火,是命运的塑形刀
作为徐家川唯一的富家子,混世魔王,“荒唐”二字堆砌了福贵的前半生。
他混蛋自负,日常取乐的方式之一是羞辱自己的岳父,每次都把他气到跳脚,才跨在胖妓女背上扬长而去。他嗜赌如命,赌起钱来连爹娘都不认,最终入了别人的圈套,把良田赌成别人的家产,把祖宅赌成了还债的筹码。
当他穿着补丁摞补丁的粗布衣裳,在曾经属于自己的土地上给龙二当长工时,苦难第一次露出了它的真面目——它不是突如其来的灾难,而是一点点剥离体面的凌迟。
福贵也终于懂得:体面是最不值钱的东西,能握住手里的锄头才是真的。
父亲的死,是福贵生命里第一个沉重的句号,也是他蜕变的起点。那个总爱背着手在田埂上踱步的老人,那个骂他“孽子”时脖子青筋暴起的老人,最终在粪缸上结束了一生。
余华写这场死亡时异常冷静:“我爹掉下去的时候,我正在旁边拉屎。”
没有哭天抢地的渲染,也没有撕心裂肺的忏悔,却让读者在这粗粝的场景里,尝到生命的脆弱和命运的苦涩。
福贵背着父亲的尸体走过青石板路,“他的头越来越沉,我后来只能把他扛在肩上”,这重量压垮了他的浪荡,也压出了他的脊梁。
龙二接过徐家大宅时那副小人得志的模样,和后来被枪毙时“砰砰”的枪声,像一记响亮的耳光,打醒了浑浑噩噩的福贵。
被抓壮丁的三年,是福贵与死亡最亲密的接触,是他一生苦难的升级。
枪林弹雨里,他见过战友的肠子挂在树枝上,见过伤员在雪地里冻成冰坨,而他自己,靠着啃树皮、喝泥水,像牲口一样活着。
夜里躺在死人堆里,他不敢睡沉,怕第二天醒不来;白天行军时,他总盯着太阳的方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要活着回家,看家珍,看孩子。”
当他终于穿着破烂的军装站在家门口,看到瘦的皮包骨的家珍抱着有庆、牵着凤霞,那双在战场上没掉过一滴泪的眼睛,突然就模糊了。这时的福贵才明白,活着从来不是一个人的事,它是对亲人最实在的承诺。
在“失去”里扎根:亲情是苦难的缓冲垫
家珍是福贵生命里的光,这个从城里嫁来的姑娘,就像田埂上的苦菜花,不显眼,却有着嚼不烂的韧性。
在福贵最混账最荒唐的时候,没有哭喊着回娘家,只是默默地把被他输掉的日子一点点缝补起来,在贫困中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她用织布换来的钱,给福贵买酒;她在病榻上还惦记着地里的庄稼;她临终前握着福贵的手说:“下辈子我们还做夫妻。”
余华从不写家珍的苦和委屈,却让我们在她缝补的衣裳、熬煮的稀粥、磨出厚茧的手指、和总是带着笑意的温柔的眼睛里,看到一个女人在苦日子里的温柔坚守。
有庆的死,是福贵心上永远的疤。也是余华给读者心口插的最狠、最深的一刀。同时,也像一把锥子,刺破了这个家庭勉强维持的平静。
那个每天光着脚跑几十里路上学、只为节省鞋子的孩子,那个心疼羊儿饿肚子、偷偷给它们喂豆子的孩子,这个心地善良的孩子,得知自己的血型,和因为产子失血过多的县长夫人匹配成功后,主动要求献血。
最终却因抽血过多死在医院。那些人在他出现了一系列症状时,明知道抽血量已经超过一个孩子的生命负荷,却没有停下来……
福贵冲进医院时,有庆已经浑身冰凉。他不甘,那个在运动会上拿了第一名、举着奖状向他跑来的孩子,怎么就突然就以这种方式没了呢?他也不懂,明明自己的儿子死在医院了,为啥医生还要质问他“为啥只生了一个儿子”?
一个来自天堂的灵魂,最终却死在了地狱。
他想抱着孩子去找医生拼命,可双腿像灌了铅一样沉。最后,他只能在夜里,抱着有庆小小的尸体,一步一挪地走到山坡上埋葬。
余华用冷静到近乎残酷的笔触写道:“有庆是晚上死的,我是半夜把他埋了的”、“有庆的坟很小,我用手把土拍实了,生怕被野狗扒出来”。
没有激烈的控诉,只有一个父亲在黑夜里无声的崩溃,这克制的悲伤,比任何呐喊都更令人心碎。社会底层个体命运的脆弱性在这里显露无疑。
余华是懂得如何蹂躏人心的,难怪莫言会说,“假如诺奖得主不是我,我希望是余华”。
而凤霞的命运,则像极了山坡上的蒲公英,努力想抓住土地,却还是被风带走。
这个小时候发烧变哑的姑娘,早早学会了帮家里干活,挑水、割草、织布,样样拿得起。她嫁给二喜那天,穿着红棉袄,笑得眼睛都眯成了缝。
可好日子没过多久,她就因为生孩子大出血走了。福贵抱着凤霞刚出生的儿子,听着二喜撕心裂肺的哭喊,突然觉得心口空了一块。
他突然明白“原来死和生一样,都是很自然的事”。他开始学着接受失去,不是因为麻木,而是因为知道,活着的人要替死去的人好好活下去。
他没有倒下,只是把孩子抱得更紧了——这是凤霞留下的根,得守住……可最后,却还是事与愿违……
苦根的死,是命运给福贵的最后一击。
这个在贫困里长大的孩子,从来没吃过饱饭。那天福贵去地里干活,临走前煮了一锅豆子,让他在家慢慢吃。可等他回来,苦根已经直挺挺地躺在炕上,嘴角还挂着豆渣——孩子是撑死的。
福贵抱着苦根,感觉怀里像揣着一块冰,又像一团火。他想起有庆,想起凤霞,想起家珍,想起爹和娘……原来人这一辈子,就是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走掉,最后只剩下自己。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苦根死后第二年,福贵想着买头牛给自己干活,也有个伴。
去看牛时却动了恻隐之心,买下了本来要被宰杀的老黄牛。 围观的人都在笑话他是个老糊涂,用买新牛的钱去救一头"年纪比你爹还大"的废牛,简直是疯了。
可福贵心里明白,他看到老牛"歪着脑袋吧哒吧哒掉眼泪",想到自己如今孤苦一身的处境,他不忍心看着这样一个生命在绝望中死去。
福贵买下了它,给它取名也叫“福贵”。这头牛和他一样老,一样瘦,拉犁时腿都打颤……
当所有亲人都离开,福贵和老牛成了彼此的依靠。他给老牛讲过去的事,讲家珍织的布有多好看,讲有庆跑步有多快,讲凤霞笑得有多甜。
老牛听着听着,就会停下脚步,用头蹭蹭他的胳膊,仿佛在回应这些尘封的记忆。他们在田埂上散步,在夕阳下休息,福贵对着老牛说:“今天有庆、凤霞耕了一亩,家珍耕了七分,苦根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
这时的福贵,已经把苦难酿成了生活的佐料。福贵每天牵着它下地,嘴里不停地念叨:“家珍,今天咱们耕东头的地;有庆,你看这牛多懒,不如你跑得快;凤霞,你要是在,肯定会给牛梳毛;苦根,等收了麦子,爷爷给你做豆饼吃。”
他把所有的思念,都讲给老牛听,老牛也不吭声,只是偶尔甩甩尾巴,像是听懂了。
夕阳下,福贵牵着老牛走在田埂上,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富贵知道,自己没疯,他只是明白了即使亲人一个个接连死亡,自己也应该好好活着这件事。
福贵会给老牛唱年轻时的调子,虽然跑调跑得厉害;会把最好的草料留给老牛,自己啃干硬的窝头;会在老牛累了的时候,停下来摸摸它的脖子对它说:“歇会儿,不急。”
有人说福贵太苦了,可他自己不觉得。他看着地里的庄稼绿了又黄,看着天上的云聚了又散,觉得日子就该是这样——有苦有甜,有笑有泪,只要还能喘气,就得把日子过下去。或许,真的是“被命运碾压过,才懂时间的慈悲”。
福贵的一生,经历过家财万贯,也尝过一无所有;他送走了爹娘,送走了妻子,送走了儿女,最后连外孙也走了。可他依然牵着老牛,在田埂上慢慢走着,把每一天都过得有滋有味。
这不是麻木,而是一种历经沧桑后的通透。余华在结尾处写道:“夕阳的余晖里,福贵和老牛渐渐远去,老人唱着歌,歌声在空旷的田野上飘得很远。”
这个画面里没有悲伤,只有一种历经沧桑后的平静。福贵不是圣人,他也曾抱怨过命运的不公,也曾在深夜里痛哭,但他最终选择了活着。
这种活着不是苟延残喘,而是如罗曼罗兰所说:“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就像史铁生在《我与地坛》里写的:"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他在轮椅上思考了十五年,最终得出的结论和福贵一样朴素:既然死亡是确定的,那活着就是唯一需要做的事。
合上书页,窗外的阳光正好。耳边仿佛响起那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这句话在经历过苦难的人听来,不是鸡汤,而是真理。而在福贵身上,也不再是空洞的哲理,而是实打实的日子。
老年孑然一身的福贵牵着老牛在田埂上唱:“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他唱的是自己的一生,又何尝不像我们大多数中国人的一生。
活着或许就是这样,在失去中学会珍惜,在痛苦中学会坚韧,在孤独中学会与自己和解。当所有外在的意义都被剥夺后,活着本身依然值得我们珍惜。
正如庄子所说:“鹪鹩巢于深林,不过一枝;偃鼠饮河,不过满腹”。
就像福贵和那头老牛,两个“老不死”的,在所有人的议论声中,依然微微晃动着身体,相伴着在田埂上慢慢走着,这就够了。
把日子过成了一首朴素的诗。—活着不需要意义,活着本身就是最大的意义。
这让我想起老家田埂上的老人,他们经历过战乱、匪患、饥荒、文革,送走了父母、子女、亲人、朋友,却依然每天天不亮就下地,日落西山才回家。
他们和福贵一样,不懂什么大道理,只知道:春天要播种,秋天要收割,人,要好好活着……
余华说:“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或许,生命本身,就是个充满遗憾的过程。这就是生命最本真的样子——像野草一样,在风雨里摇晃,却又永远向着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