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在京20多处足迹,六处尚能指认
根据清人记载和近代以来学术考证,曹雪芹家族原本生活在东北辽阳一代,明末被俘为奴从龙入关之后,作为直接为皇帝服务的内务府正白旗包衣,北京成为了他们的家乡。
康熙二年(1662),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玺被康熙皇帝派往南京,任江宁织造,之后曹雪芹爷爷曹寅、父亲曹颙和叔父曹頫又继任了30多年。雍正五年(1727)曹頫因罪入狱,次年,13岁的曹雪芹随家人乘船走京杭大运河回到北京。
1728至1763年,曹雪芹主要生活于北京,在此创作了《红楼梦》。他的足迹遍布大半个北京城,文字记载中有20多处,目前有据可查的有6处。
第一处是蒜市口“十七间半”房屋,这是曹雪芹从南京返回北京后第一处住址。有专家认为十七间半房旧址就是蒜市口16号院,后来的广渠门207号。1999年,因两广路工程拆除了院子,去年起在原址东北处重建,预计明年开放。不过,段江丽说,蒜市口在乾隆时期不一定特指蒜市口街,而是相对广泛的区域,“十七间半”具体所在还可以进一步讨论。
第二处是清代右翼宗学,位于西单石虎胡同,是清代宗室子弟的教育机构。据红学家吴恩裕考证和民间传说,曹雪芹曾在此担任教职,结识了终身好友敦敏、敦诚兄弟。右翼宗学后来又成为蒙藏学校校舍、中央民族大学附中、民族大世界服装市场等,2001年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目前在修缮之中。
第三处为植物园曹雪芹纪念馆所在地,即香山正白旗39号院,墙上的题壁诗可作证据。
第四处为海淀温泉镇白家疃,根据曹雪芹佚著《废艺斋集稿》抄存稿记录,他晚年可能移居到白家疃,在村西南小石桥边建房屋四间,小石桥现在还留存有几块石头。
第五处为西城克勤郡王府,又称平郡王府,小平郡王福彭是曹雪芹的表哥,曹雪芹曾经往来停留过王府,今天是北京市第二实验小学校舍。
第六处为太平湖槐园,即曹雪芹好友敦敏宅院,位于中央音乐学院所在地。
【位于北京植物园的曹雪芹纪念馆,以发现“题壁诗”的正白旗39号院为基础,系统展示有关曹雪芹与《红楼梦》的历史、文化与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