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著名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没有家庭教育的学校教育和没有学校教育的家庭教育,都不能承担培养人这个艰巨而复杂的教育工程。”
家校合作共育的一个基本理念,就是与孩子一起成长。成长不仅仅是孩子的事情,也应该是父母、教师乃至社会的事情。
家校合作共育给父母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学习机会和成长平台。父母参与子女的学校教育,本是父母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参与孩子教育的过程,也是父母树立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的过程。通过沟通、协商乃至妥协来解决孩子的教育问题,有助于父母更加积极地投入社会生活。同时,孩子的教育,对于父母也是一种再次成长的动力,让父母在性格、人格、学识的不断进步中,给孩子树立更好的榜样。
对于教师来说,家校合作共育使教育工作者能够更加全面、客观地认识学生。在与家长的不断互动中,教育工作者也能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往能力,既为本职工作增效减负,也能创新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推动教育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家校合作共育,能形成一个强大的教育磁场,让所有参与者实现精神共振,产生潜移默化的“不教之教”的良好效果,更有着辐射社会并提升全民素养的重要功效。激活这样的教育磁场,有利于家庭增强教育功能,促进家庭、家教和家风建设;有利于学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拓展教育教学资源,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也有利于师生、亲子和相关参与者共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