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上语文课时看见李老师拿了一个毽子上来。原来这个毽子是王赫同学的。
王赫同学站起来说这个毽子在第二节课节王子涵桌子底找到的,还在她旁边的走廊处找到了装键子的袋子。还在附近找到了断毛。姜屿昕同学站起来说他早上发现王赫同学的袋子在他桌子旁边的挂钩上挂着。
但是又有许多同学站起来问王赫许多问题。比如,你的毽子和袋子在一起吗?毽子具体在哪个位置?当时毽子是立着放的吗?
许多同学们根据自己的推断做出了选择。有的认为是同学故意弄坏的,也有的认为是同学在课间玩耍不小心把王赫的袋子弄掉,把他的毽子踩了一下 。
这使王赫拿起了毽子上的短毛,我向她借了个断毛之后仔细观察发现他的开口处是扁的。所以我认为这个应该是同学课间玩耍时踩了一脚踩扁了。我说出了我的观点。接着还有许多同学都说出来自己的观点。
最后我们确定应该是同学在课节玩耍时不小心把毽子弄坏的。
但是在课间讨论使我们都认为应该是同学故意把它弄坏的。
第二节语文课开始了,李老师说他只是为了引导我们让我们选择是同学们不小心弄坏的。接种我们简短的讨论确定肯定是人为破坏。这时李老师让我们商量当时他为什么要这样子说。
我们组讨论的时候。王添煜说:“我觉得老师做得不对因为如果这次没有惩罚那个作案的同学那么他下次还会再做出这样的事情。”李安然说“我觉得李老师应该是让那个同学有面子但让他感到惭愧下次不再做出那样的事情。”我说道:“如果老师为了这件事让全班参与其中那肯定那个作案的同学也会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那样他下次就不会做出那样的事。”大家都点点头。
下课了虽然没有抓到“真凶”,但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明白了老师实际上是在提高我们的思辨能力。谢谢老师。